[金融周评]浅析“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融风向标

2017年06月05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国研网金融研究部

一、“一带一路”建设进展情况

(一)从理念到蓝图

2013 年9 月和10  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全球和平合作和共同发展的中国方案。“一带一路”建设将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2015 年3  月28 日,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框架,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未来描绘了宏伟蓝图。

(二)从方案到实践

四年来,全球10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一带一路”要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共同努力的目标,“五通”发展目标中的“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与金融支持密不可分。

政策沟通。同有关国家协调政策,包括俄罗斯提出的欧亚经济联盟、东盟提出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光明之路”、土耳其提出的“中间走廊”、蒙古提出的“发展之路”、越南提出的“两廊一圈”、英国提出的“英格兰北方经济中心”、波兰提出的“琥珀之路”等。中国同4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同30  多个国家开展机制化产能合作。

设施联通。和相关国家一道共同加速推进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亚吉铁路、匈塞铁路等项目,建设瓜达尔港、比雷埃夫斯港等港口,规划实施一大批互联互通项目。目前,以中巴、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陆海空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重大工程为依托,一个复合型的基础设施网络正在形成。贸易畅通。同“一带一路”参与国大力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不断改善营商环境。2014 年至2016 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3 万亿美元。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  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 多个国家建设56  个经贸合作区,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 亿美元税收和18  万个就业岗位。

资金融通。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一带一路”的核心是共商、共建和共享,不能靠一个国家单打独斗,需要沿线国家共同努力才能搞好投融资合作。同时,政府的资源也是有限的,需要加强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协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才能保证投融资的可持续性。目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 个项目提供17 亿美元贷款,“丝路基金”投资达40 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16+1”金融控股公司正式成立。这些新型金融机制同世界银行等传统多边金融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形成层次清晰、初具规模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

民心相通。“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弘扬丝绸之路精神,开展智力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等建设,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筑牢社会根基。各类丝绸之路文化年、旅游年、艺术节、影视桥、研讨会、智库对话等人文合作项目百花纷呈。

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经济金融领域主要成果

(一)产业合作

交通运输:中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白俄罗斯政府签署国际运输及战略对接协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巴基斯坦规划发展和改革部签署关于中巴经济走廊项下开展巴基斯坦1 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新建哈维连陆港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铁路局与巴基斯坦铁道部签署关于实施巴基斯坦1  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哈维连陆港项目建设的框架协议。商务部与柬埔寨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交通运输部与柬埔寨、巴基斯坦、缅甸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一带一路”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铁路总公司与有关国家铁路公司签署《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波兰、俄罗斯铁路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

能源:中国政府与泰国政府签署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协定。能源局与瑞士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签署能源合作路线图,与巴基斯坦水电部签署关于巴沙项目及巴基斯坦北部水电规划研究路线图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调整的协议。中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水资源领域谅解备忘录。水利部与波兰环境部签署水资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通信: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阿富汗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签署《信息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农业:农业部与塞尔维亚农业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制定农业经贸投资行动计划的备忘录,与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签署农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与智利农业部签署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7年-2021  年),与埃及农业和土地改良部签署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二)金融支持

金融支持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工具,具有引领和主导作用。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投入大量“真金白银”,积极争取沿线国家的合作与参与,释放出充分的诚意。设施联通方面,中国与相关国家共同推进了以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亚吉铁路、匈塞铁路、瓜达尔港、比雷埃夫斯港等为代表的众多互联互通项目,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贷款支持。金融支持贸易畅通方面,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过2.63万亿元。2014年至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资金融通方面,中国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中国出资设立的丝路基金投向“一带一路”建设投资达40亿美元。

此外,在本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还进一步达成了多项金融支持成果,包括:

基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  亿元人民币。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初步预计约3000  亿元人民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  亿元人民币,首期100  亿元人民币。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入实际运作,签署支持中国电信企业参与“数字哈萨克斯坦2020”规划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开发银行与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共同投资中国-法国中小企业基金(二期),并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与意大利存贷款公司签署《设立中意联合投资基金谅解备忘录》。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0  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专项贷款(1000  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专项贷款(500  亿元等值人民币)。进出口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额度(1000  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额度(300  亿元等值人民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同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波兰、斯里兰卡、埃及等国同业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埃及投资和国际合作部、老挝财政部、柬埔寨财政部、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波兰投资贸易局、肯尼亚财政部、伊朗中央银行、伊朗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等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及沙特阿拉伯发展基金、土耳其实业银行、土耳其担保银行、巴基斯坦联合银行等有关国家金融机构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三、金融机构面临的业务机会

(一)把握人民币区域化发展机会,加速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

“一带一路”建设应与人民币国际化相结合,两者相互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中国央行不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以及人民币结算的范围和规模。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2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央行签订了总额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本币互换协议,还与8个沿线国家实现了货币的直接交易,并与两个沿线国家实现了货币的区域直接交易。中国还在7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当地的人民币清算安排。此外,丝路基金、人民币海外基金、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说明“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政府有意引导人民币作为区域货币。目前,人民币还不具备全面国际化的条件,区域化是必然选择。依托自贸区、货币互换等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协议推进资本和金融账户对特定国家的开放,实现人民币的境外循环,从而使人民币成为区域计价、结算、储备货币,摆脱美元体系,增强汇率弹性和货币政策独立性。

建议国内金融机构可把握人民币区域化发展带来的业务机会,大力拓展综合化、国际化金融服务。完善国际化布局,形成境内自贸区、境外人民币离岸中心、“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贯穿一体的境内外资金流、信息流的高速通道。充分利用集团综合经营优势、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为客户提供资金管理、跨境结算、境内外融资、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综合化、一站式金融服务。切实发挥南商银行汇聚资金、客户、信息的纽带作用以及处于离岸人民币中心——香港的区位优势,助力国际化发展步入新台阶。

 

(二)差异化竞争,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国内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资金供给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600亿美元;2014年至2016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放贷款5400多亿元人民币。除了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外,中国商业银行也是“一带一路”建设资金的来源之一。截至2016年底,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于“一带一路”项目各类授信支持超过2000亿美元。除银行外,中国保险资金也发挥其长期稳定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长周期、大规模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成立总规模3000亿元的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国家战略项目。

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已经进入全面展开新阶段,潜在投资规模巨大。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中国未来五年对外投资规模将达到6000亿美元到8000  亿美元,其中会有相当多的比例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时报》称,“一带一路”计划可谓史上由单个国家发起的最大规模的海外投资行动,拟投资9000 亿美元。此外,据有关专家初步估算,“一带一路”沿线涉及60  多个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总规模或高达6  万亿美元。建议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支持。其中,开发性金融应发挥主力作用,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商业银行应开展网络化布局,为贸易和投资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除弥补资金缺口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作用就是提供咨询和其他的配套服务;同时还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以社区银行、互联网/电信支付为代表的普惠金融发展。

(三)中资金融机构应积极布局,重点关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机会

近年来,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鼓励下,为更好地服务“走出去”的中资企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扩展在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截至2016年底,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2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机构,其中包括18家子行、35家分行、9家代表处。从机构类型看,5家大型银行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初具规模。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

未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铺开将为沿线国家带来巨大影响,而基础设施投资机会被国内外机构普遍看好。包括在“一带一路”所有各国都是有一个非常好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机会。在行业布局上,建议重点关注交通运输、能源、通信、农业等行业的投资机会,支持我国优势产业“走出去”,国外先进产业“引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