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析]2017年4月产业聚焦
2017年05月12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国研网宏观经济研究部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4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下简称《战略》)正式印发。《战略》提出,到2020年全面启动能源革命体系布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根本扭转能源消费粗放增长方式,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0%以上,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2021-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达到目前世界平均水平。 同时,到2050年,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稳定,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能效水平、能源科技、能源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发改委表示,结合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电气化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制造设备电气化改造,提高城镇产业电气化水平。提高铁路电气化率,超前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完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大幅提高电动汽车市场销量占比。 《战略》要求,未来东部地区将发展核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风电;中部地区降低煤炭生产规模,加快发展煤层气,建设区外能源输入通道及能源中转枢纽;西南地区大力发展水电、天然气、生物质能源;西北地区,建设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型综合能源基地;东北地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供需平衡,完善国外能源输入通道。 点评: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中国经济将加速向绿色低碳的经济模式转型升级。能源是发展的基础,这意味着“绿色、低碳、高效”也将成为中国能源转型的必然选择。 此次出台的《战略》科学地制定了我国能源的发展路线,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同时,需要清醒认识到,能源转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全国上下、方方面面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而创造一条“经济—环境双赢”的新型中国道路。 三部委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月25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旨在落实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汽车强国建设。 《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一”个总目标即建设汽车强国,“力争经过十年努力,迈入汽车强国行列”。 “六”个细分目标是汽车强国的细化考量指标。核心技术、企业品牌、国际市场份额等汽车强国基本要素逐步成为行业共识,《规划》对应提出了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中国汽车品牌全面发展、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三个目标。此外,提出了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等三个目标。以上目标具体到关键量化指标是:一是培育国际大企业集团,到2020年培育形成若干家进入世界前十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到2025年培育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突破产业链关键短板,掌握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品牌认可度、美誉度及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若干家中国汽车品牌企业产销量进入世界前十强,中国品牌汽车实现全球化发展布局;三是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其中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2020年和2025年分别降到5.0升/百公里、4.0升/百公里,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逐渐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能源汽车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确定“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发展动力。整合优势资源建立跨产业协同平台,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能力,组建汽车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攻关核心共性技术。二是强化基础能力,贯通产业链条体系。推动整车与相关行业企业、零部件企业加强技术和资本合作,发展先进车用材料及制造装备,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瓶颈,建立安全可控的产业体系。三是突破重点领域,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推广成熟节能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布局。四是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创新融合发展模式,以互联网应用为抓手,推动汽车服务业发展,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五是提升质量品牌,打造国际领军企业。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品牌培育,深化国企改革,鼓励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六是深化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发展能力。引导企业把国际化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机遇,加快实现全球发展布局。 《规划》还提出“八”项重点工程分别是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关键零部件重点突破工程、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应用工程、智能网联汽车推进工程、先进节能环保汽车技术提升工程、“汽车+”跨界融合工程、汽车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海外发展工程。 点评: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不断上升,技术水平大幅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汽车产业大而不强的问题,比如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关键核心技术缺失等。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这些问题将成为阻碍我国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 当前,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出现深刻变化,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规划》在认真评估汽车工业发展现状、深入分析未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汽车工业的中长期发展思路、规划目标和政策导向,将为推进汽车产业由大到强发展提供指导。 “十三五”材料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印发 4月,科技部印发《“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加快推动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规划》称,要初步建立中国自主的基础材料与新材料体系;建立材料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全面覆盖中国产业应用的高性能结构与复合材料、特种功能与智能材料、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纳米材料系列产品和应用技术,关键材料的自给率超过80%;培育8-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长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通量材料模拟算法和计算软件,建立材料基因工程的计算平台、实验平台和数据库平台,发展系列高通量制备和表征的新方法和新装备,实现典型新材料的研发周期缩短一半、研发成本降低一半。同时,将中国重点基础材料高端产品平均占比提高15%-20%。 《规划》称,在“十三五”期间要加强中国材料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高性能碳纤维与复合材料、高温合金、军工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技术、特种合金和稀土新材料等,满足中国重大工程与国防建设的材料需求。 《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高性能膜材料、智能/仿生/超材料、高温超导材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特种功能与智能材料技术;新型微电子/光电子/磁电子材料、印刷电子材料、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等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技术;以高通量设计/制备/表征为特征的材料基因组技术;石墨烯等纳米材料技术。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的形成,切实促进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材料产业发展。 同时,“十三五”期间还将大力推进钢铁、有色、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量大面广的基础性原材料技术提升,实现重点基础材料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突破,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优势产能合作,落实节能减排,实现中国材料产业由大变强。 此外,《规划》还指出,要加强材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材料领域核心领军人才、研究开发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组成的材料人才体系及其评价机制,提升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着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创业人才的水平和比例,满足材料领域发展的需求。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出炉 4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各地推进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指明方向。《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医联体是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的一个医疗联合体。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此前表示,推进医联体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发展,主要是建设好“百姓家门口的医院”,有助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 目前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仍面临基层人才缺乏的短板,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制约。《指导意见》指出,开展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指导意见》还对医联体建设提出短期和中期的两大工作目标。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电改新政:发用电计划实质放开 经历了9个月的修改后,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网站正式发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作为电改核心文件之一,《通知》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改动,新增价格调整机制、优先发电计划等内容,明确提出放开多类发用电计划,其中包括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新核准煤电机组全部实行市场电,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引导中小用户等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将不再执行目录电价,电力市场体系比较健全时,全部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电量以外的销售电价。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表示,《通知》意味着发用电计划放开进入操作层面,一个电力交易批发市场将真正开始形成,发电方和用电方将真正实现直接撮合交易,以前地方政府主导发用电计划制定的模式也将彻底改变。 《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尽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强调“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同时,规定2017年,在优先支持已实行市场交易电量的基础上,其他煤电机组安排计划电量不高于上年火电计划小时的80%,属于节能环保机组及自行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超出上年火电计划利用小时数50%的企业,比例可适当上调,但不超过85%。2018年以后计划发电量比例,配合用电量放开进展逐年减小。此外,对中发[2015]9号文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不再执行政府定价,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化交易和由市场形成价格,但签约交易电量亦不应超过当地年度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最高上限。 《通知》还明确,跨省跨区送受电逐步过渡到优先发电计划和有序实现直接交易相结合,根据电源规划、电源类别和核准投运时间,分类推进送受电计划改革。强调各地应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等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引导发电侧放开规模同需求侧相匹配。中小用户无法参与市场交易的可以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售电公司可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 在曾鸣看来,改革之后,售电企业可接触更多的发电企业,即能在更多的“供应商”中进行挑选。同时,发电企业有机会接触更多售电企业,尽管电价可能会下降,但也给薄利多销创造了条件。 申万宏源研究分析也认为,引入中小用户将大大提升需求方参与竞价的范围,有助于改变目前发电侧充分进入市场而需求侧放开不足的一边倒局面,有利于提升交易边际电价,利好发电企业,一边倒的价格大幅下浮局面将得到缓解或者遏制。另一方面由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也将大大提升售电公司市场地位。 点评:《通知》是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还原电的商品属性的一大步,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望向全国、向不同发电类型拓展,惠及电力市场的方方面面。火电将迎来制度性利好。同时,售电市场将快速扩容,售电公司市场地位或提升。 发改委督促签订严格履行煤炭中长协合同 4月7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签订和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要进一步提高合同签订比例。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产运需各方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建立具体的合同履行考核评价措施,对履行合同不力的企业实施必要的惩戒。截止到4月底,凡签约量比例低于75%,季度履约率低于80%或半年履约率低于90%的企业,发改委或省级经济运行部门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对全年签约量低于75%或履约不到90%的煤炭企业,执行用电差别电价。发改委将对有关发电企业,核减计划电量,在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给予一定限制;对相关中央和省级煤炭、电力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考核和评价中予以统筹考虑。 同时,《通知》还要求个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进度报送的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特别是电煤合同的督促检查等。 点评:实际上,长期以来,煤电双方一直都签订中长期合同,但一旦煤价出现大幅波动,双方的履约率并不是很高,这也导致煤电矛盾时常出现。此次发改委多管齐下强调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履约率,意在减少煤电双方的矛盾,因为矛盾一旦出现不利于煤炭行业去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