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 资源型地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产业结构效应研究——以山西省为例(下)
2017年05月03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 郭海霞
四、资源型地区国际产业转移产业结构效应实证分析——以山西省为例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的对外开放程度逐步提高,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变化。本文立足于山西省的具体情况,通过协整分析验证1985年以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产业结构优化效应。
(一)指标选取
1.国际产业转移指标
根据上文所述,国际产业转移对承接地产业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和承接外包三种途径。本文选取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TR)作为国际贸易的代表指标、实际利用外商投资总额(FDI)作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代表指标。由于国际外包分为服务业外包和制造业外包,鉴于现实情况和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将以制造业外包中最为典型的加工贸易总额(OS)作为合约路径下产业转移方式的代表间接度量外包。
2.产业结构优化指标
本文借鉴并采用周昌林、魏建良(2007)使用的度量方法来计算山西省产业结构的水平系数。具体的公式为:
H=∑vit×LPit
其中,H表示产业结构优化水平;vit表示t期产业i的产值所占GDP的比重;LPit表示t期产业i的劳动生产率,LPit=Yit/Lit,Yit为t期产业i的增加值,Lit为t期产业i的从业人数,其中Yit以1985年的价格水平为标准进行价格平减。本文涉及数据来自历年《山西省统计年鉴》。
(二)模型构建与平稳性检验
1.模型构建
本文主要验证国际产业转移的三条路径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因此分别选取TR、FDI与OS作为自变量,且以1985年的价格水平为标准进行价格平减;将衡量产业结构水平的H作为因变量来构造模型。考虑到资源型地区的特点,本文将能源工业固定投资(SI)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方程当中。为了减少变量的波动及消除异方差性,建立模型时上述指标数据均取自然对数。构建如下方程式:
LNH=C1+C2LNTR+C3LNFDI+C4LNOS+C5LNSI
2.平稳性检验
首先使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分别检验各个自变量、控制变量和因变量时间序列自然对数的平稳性及单整阶数。
表1为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原序列分别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从表1可以看出,原序列均是非平稳的,而对原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再进行ADF检验单位根,结果是平稳的。由此可见,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三)协整检验与误差修正模型分析
1.协整检验
为了进一步分析国际产业转移三条路径与山西省产业结构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下面进行协整检验。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均为I(1),满足协整检验前提,故可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采取E-G两步法利用Eviews8.0软件分别对三个方程做回归分析,其结果如下:
分别对方程的残差E做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协整检验的临界值可以从麦金农提供的临界值Cp得出,计算公式是:Cp=φ∞+φ1T-1+φ2T-2。式中,p表示检验水平,本文取0.05,φ∞、φ1和φ2的值可以从表中查出,T为样本容量。
检验结果显示,方程“残差”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则可以确定回归方程的残差项为平稳的时间序列,由此可以说:一般贸易、FDI、国际外包分别与产业结构之间均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具体而言:一般贸易对产业结构优化指标的拉动作用最强,一般贸易每增加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水平将上升0.23%,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拉动作用较弱,外商投资总额每增加1%,产业结构优化水平上升0.03%。而加工贸易总额每增加1%,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标将下降0.11%。
2.误差修正模型
通过以上协整检验可知,变量之间均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长期稳定的关系是通过短期的不断动态调整过程实现的。误差修正模型则是反映短期调节行为,说明因变量的短期波动是如何受到自变量短期波动影响的。具体将长期关系模型中各变量的一阶差分以及原协整模型所产生的残差序列滞后一期作为因变量重新构造模型。将回归方程的残差项分别记为ECM,建立以下误差修正模型:
d(LNH)=C1+C2d(LNTR)+C3d(LNFDI)+C4d(LNOS)+C5d(LNSI)+C6(ECM-1)
通过Eviews 8.0软件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由上式可以看出,如果前一个时期LNH偏离均衡水平1%,则下一个时期误差纠正项会把LNH向均衡位置拉动0.66%。
五、实证结果及原因分析
结果显示,总体来说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是在不断地促进山西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具体来看,在国际产业转移的三条路径中,一般贸易对于山西省产业结构的提升作用较为显著,外商直接投资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程度有限,而加工贸易对于山西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则有反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进程。不难看出,当前山西省主要以国际贸易途径来优化产业结构的模式,属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初级阶段。国际外包和外商直接投资并未起到应有的产业结构优化作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总体规模偏小
1985年以来山西省承接国际产业的步伐逐步加快,但相对于其他中部地区,山西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总体规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例,2014年山西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仅为29.52亿美元,仅为河南省149.27亿美元的19.78%。就外资来源地来看,山西省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自于亚洲,特别是我国香港地区所占比例过高,占到了一半以上,而来自于欧美国家的投资所占比例太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利用外资的质量。
(二)产业结构相对封闭落后
由于山西省资源禀赋特点以及国家战略政策的影响,山西省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了结构单一、产品附加价值较低、产业集群度、关联度低等特点,除了资源型产品外,缺乏在国际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产业结构封闭、落后,不能为山西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供有力支撑,更不利于发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技术溢出”“干中学”等各种产业结构优化效应。
(三)承接转移的国际产业技术层次较低
当前,山西省以外商直接投资形式所承接的产业主要集中于资源、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例如2014年山西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中,制造业利用外资11.65亿美元位居首位,占比39.48%,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山西省工业化的过度扩张。且承接项目总体技术层次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难以利用技术外溢效应培养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整个资源向效率更高的行业转移。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整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有限。
另外,山西省承接的国际外包在跨国集团公司的全球价值链分布中还处于较低端的加工环节,通过从国外进口零部件等原材料,在当地进行简单的组装、加工再复出口,绝大多数是属于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国际外包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六、政策建议
本文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资源型地区的普遍规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此促进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打好手中政策牌,把握发展新机遇
资源型地区大多位于我国中西部,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沿线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重点扶持的地区。以山西省为例,虽然未列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规划中,但仍要主动、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其能源储量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政策红利,特别要利用好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权,改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软”、“硬”环境,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以此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经济腾飞的新起点。
(二)把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质量关
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等考虑,往往会加大吸引外资的优惠力度,导致优惠政策的盲目性和过渡性。为此,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时,在注重数量的同时还要把好质量关。
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国家每年会根据全国实际情况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地方政府并没有以此为指导制定更为详尽、符合本地区的引进产业标准。为此,资源型地区应当适时、灵活地调整产业转移政策,对不同的转移产业给予不同的待遇。在防止污染转移的基础上着重诱导外商投资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具有较强正外部性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资源型地区在发展加工贸易时要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加强原材料、零部件、中间产品的本地采购,延长加工贸易的产业链。首先,政府应及时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零部件、中间产品的生产标准,实现其国际化与规范化。其次,资源型地区政府可设立中间投入产品的供求信息数据库,为交易双方搭建信息平台。
(三)构建与开放经济相适应的产业结构
资源型地区应当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建立起真正适合承接产业结构转移的开放经济体系。
首先,要实现传统产业的高新化。在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支持传统资源型产业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是政府和企业应当探索的新路径。
其次,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配套能力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产业集群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便是发展工业园区。虽然资源型地区已经建立起数量不一的工业园区,但在工业园区规模、内部设施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功能定位上仍存在很多不足。因此,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已有的各类工业开发园区,并积极发展各种与资源型地区未来发展方向相匹配的功能园区,例如现代农业园区、循环经济园区等。
(四)搭建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
由于目前资源型地区技术水平不高,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导致国际产业转移“技术溢出”效应不甚明显。政府可通过设计合理的制度,包括投融资体制、技术创新体制等降低知识类产品的市场交易成本,打造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为创新源的产生与成长提供土壤。
此外,技术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企业创新意愿不高,政府可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将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分散到不同参与者身上,最终实现技术创新风险的社会化,激发大众创新热情。
注释:
①成本加成定价法是按产品单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制定产品价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