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析]2016年通信行业主要政策综述

2017年04月27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一、   行业管理政策

2016年,电信行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为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创新发展,我国持续出台大量政策加强行业管理。一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健康发展,鼓励差异化合作创新,工信部出台了相关文件指导并规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发价格;二是出台了无线电管理规划,进一步规范了无线电频谱管理和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为通信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

1、工信部发文促进移动转售业务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健康发展,鼓励差异化合作创新,工信部于2016年1月6日印发了《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发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是,《指导意见》要求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的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基础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商业合同约定,选择资源池转售或套餐转售等模式,但两种销售模式的批发价格都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的平均单价。

二是,《指导意见》要求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发价格要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的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进行联动调整。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商业合同约定,在一年内及时、多次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而原则上是至少每年调整一次,从而进一步适应电信市场发展变化。

三是,《指导意见》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间要建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发价格协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基础电信企业和转售企业应分别确定负责批发价格谈判、协调的专门人员,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定期进行协商沟通。

我国移动转售业务试点已开展近两年时间,期间,工信部分5批向42家民营企业发放了试点牌照,并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发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政策。在此期间,移动转售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推出的语音流量互换、流量不清零、主备号间流量共享等创新服务有效促进了提速降费,为通信行业改革注入了新活力,但同时也存在虚拟运营商正式放号不及预期、“批零倒挂”、“互联互通”难实现、违规率高等问题,严重制约移动转售业务健康发展。2016年,虚拟运营商将迎正式牌照发放,因此,为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发布《指导意见》是行业发展趋势所需,将有效解决移动转售业务“批零倒挂”问题。

2、工信部印发无线电管理规划

为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工信部于2016年8月29日印发了《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为总体要求,聚焦频谱资源管理核心职能,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建设,阐明了我国“十三五”期间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战略方向、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专栏工程,是无线电管理机构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引领未来五年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明确了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频谱资源是构建全球信息技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战略资源,并以其稀缺性日益成为新形势下国际博弈和竞争的战略热点。《规划》在论述“十三五”面临的形势时首次将频谱资源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放在首位,还第一次将频谱资源列入全球发展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战略资源的行列,进而明确了频谱资源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规划》有利于创新频谱资源管理、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率,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频谱资源支撑,营造良好电磁环境。

《规划》有利于物联网和5G产业发展。当前,为加快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宽带中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更多频谱资源。《规划》指出,将完善频率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频率利用由独享模式向共享模式转变;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的频谱需求研究及支撑能力;完善陆地移动通信频率规划,适时开展公众移动通信频率调整,为 IMT-2020(5G)储备不低于500MHz 的频谱资源。可以看出,《规划》非常重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信息通信网络等方面的频谱资源支撑能力建设,特别是为物联网、5G等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且优质的频谱资源,将为物联网和5G产业发展提供频谱资源需求保障,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   基础设施监管政策

随着“互联网+”、网络强国等战略的不断推进,加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不断成熟,我国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通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2016年,我国在“宽带中国”战略的总体指导下,出台大量政策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

1、工信部发文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力度

“互联网+”已经成为“十三五”时期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互联网+”的发展必离不开基础网络设施的支撑,因此,为落实“互联网+”战略、《中国制造2025》提供网络设施保障,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力度。

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工信部和住建部于2016年1月26日共同发布了《关于2015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督促光纤到户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做好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通报》指出,虽然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光纤到户标准实施力度仍需加强,个别住宅建设项目通信设施设计不完善;二是协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尚未形成推进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三是光纤到户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光纤到户设施、产品不完善,入户光纤损耗、家居配线箱等不达问题;四是光纤到户工程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把关不严,审图工作有待加强;五是宽带接入市场需进一步规范,存在垄断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现象,限制了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公平进入和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二是,为了解掌握各地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范建设,工信部于2016年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定期报送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起建立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通知》要求省、市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项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准确报送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政策措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可以看出,我国为落实网络强国战略,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高度重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落实进度的监管问题,未来,落实基础实施建设质量标准要求、完善行业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将成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监管的重点任务。首先是积极推进通信设施相关产品、设备的标准化工作,从产品采购层面加强监管提升通信设施建设质量;其次是落实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强化通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最后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问题项目整改和把控规划项目落实进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研究加强通信设施监管政策,形成常态化通信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制。

2、提升网络基础设施管理能力

为落实中央网信办与工信部《关于印发〈“加强网站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工信部于2016年12月7日印发了《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了四大工作目标:一是继续保持网站备案率在99.9%以上,备案信息主体准确率即备案主体资质证件准确率在90%以上,着力提高网站备案联系方式信息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流程;三是加强域名注册信息报备,规范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协作,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同时,《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一是集中清理未备案网站,集中更新不准确备案信息;二是优化网站备案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接入服务企业账号管理;四是完善违法违规网站处置应急响应机制;五是加强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及IP地址的管理;六是规范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市场;七是开展域名注册信息采集;八是提升备案系统业务管理功能的支撑作用。

三、   技术应用政策

近年来,我国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主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和新业态实现快速发展,成为拉动信息消费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政策的落实,大力培育信息经济成发展趋势。为此,2016年,我国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大数据应用和发展,同时还出台政策规范网络应用软件,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

1、 发改委发文促进大数据应用和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流通,强化数据资源在各领域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业态,发改委于2016年1月7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组织开展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

《通知》明确了大数据发展重点工程的四大重点发展方向。一是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二是支持大数据共享开发,三是支持基础设施统筹发展,四是支持数据要素流通。

《通知》规定了大数据重点工程申请单位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项目主管单位的监督职责。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具有一定的大数据研发和产业化基础;要实事求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能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鼓励探索由企业牵头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重点解决行业或领域共性问题,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

《通知》将引领我国进入大数据发展时代。《通知》是作为落实《行动纲要》的重要保障,明确要建立和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大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共享和开发平台,将推动大数据在我国各领域应用,有利于激发我国大数据市场需求,带动大数据市场规模高速增长,引领我国进入大数据发展时代。同时,国家高度重视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其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在2015年已相继出台《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都将大数据作为支撑、引领各行业领域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这也将对我国大数据产业和互联网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通知》将重构信息产业格局。《通知》的发布将加速大数据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特别是在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领域,能提升我国产业信息化水平,有助于对我国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升级并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工业方面,将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3D打印、个性化定制等的融合集成,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在信息化方面,将围绕“互联网+”战略,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为主线,培育高端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有利于重构信息技术体系和产业格局,为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巨大机遇。

2、 大力推进网络环境治理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系列决策部署,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通信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等顺利实施,我国出台了系列政策大力推进网络环境治理。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工信部于2016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网上改号软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网站页面、搜索引擎、手机应用软件商店、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空间,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账号封停等手段,对网上改号软件及其衍生和变形工具进行全面、彻底、深入地清理,坚决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让非法改号软件在各类网络空间无迹可寻。

为规范移动互联网市场秩序,推动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工信部于2016年12月16日印发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加强了对应用软件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规定》还指出,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加强网络环境和网络安全治理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点任务,对全面构建我国互联网生态安全体系和保障“互联网+”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有重要意义。没有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再好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都没有意义,上述出台的应用监管、信息保护等系列网络环境治理政策将不断优化我国网络空间环境,从而促进通信技术商业推广以及我国通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   两化融合政策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成发展趋势。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我国持续出台政策创新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全面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的工作格局。

1、工信部发文创新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信部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新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主要目标,一是在重点区域全面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引领企业管理组织变革、培育新型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二是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步伐,培育一批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试点示范服务平台,工业云企业用户年均增长20%;三是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企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四是提升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为顺利推进和落实两化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围绕主要目标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和诊断、试点示范、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能力、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七方面提出了具体分工和要求。

创新推动两化深度融合是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成熟,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和制造业中应用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和工业技术融合发展开始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主流。我国出台了大量政策支持和推动两化融合发展,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智能制造战略,进一步提升了创新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性。《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全面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实行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未来创新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将在全国地区和企业快速普及。由此可见,“十三五”时期,创新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已成必然趋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是我国实现智能制造战略的主要方式。

2、国务院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当前,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加快信息化发展,建设数字国家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为了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27日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旨在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

《纲要》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发展规模、核心关键技术、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分三个阶段,一是到2020年,要求网络基础设施、核心技术等方面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二是到2025年,核心技术和网络设施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要求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得到及时应用。三是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纲要》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三大战略任务。一是增强信息化发展能力,重点要求发展核心技术、夯实基础设施、开发信息资源、优化人才队伍、深化合作交流。二是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重点要求培育信息经济、深化电子政务、繁荣网络文化、创新公共服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并首次将信息强军的内容纳入信息化战略。三是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强调要保障信息化有序健康安全发展,明确了信息化法治建设、网络生态治理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主要任务。

《纲要》是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其不仅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吻合,还将不断完善我国通信行业发展环境,提升通信行业核心竞争力,并激发通信设备市场需求。

《纲要》将不断完善我国通信行业发展环境。目前,我国通信行业存在立法不规范、政策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纲要》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将促进我国通信行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首先,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方面,《纲要》将有利于完善涵盖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网络信息等对象的法律、行政法规框架,有利于加快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法、电信法、电子商务法。其次,网络监管方面,《纲要》要求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治理体系,将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治理机制,强化网络舆情和信息安全管理。最后,人才培养方面,《纲要》将有利于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有利于培育和聚集通信行业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

3、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6年12月8日印发。

《规划》作为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国智能制造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将统筹国内智能制造发展,加快形成全面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的工作格局。

《规划》提出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规划》从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共性技术创新、标准体系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等方面提出了十大重点任务。

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必将对通信基础设施、智能制造设备、网络通信技术、网络安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通信行业发展。特别是《规划》的发布明确了未来5年智能制造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加之我国智能制造尚处于自动化、数字化初期阶段,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存在不平衡,智能制造产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将为通信行业提供巨大的投资需求。

五、   网络安全政策

当前,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国内外网络攻击活动日趋频繁,为了保障“互联网+”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顺利落实,2016年,我国从网络安全试点、人才队伍和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

1、工信部开启2016年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

为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于2016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立足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实际需求,将试点示范工作覆盖对象拓展至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企业,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促进先进技术和经验在行业的推广应用,增强企业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切实提升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不断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信息泄露、国家网络监听、网络威胁攻击等网络安全问题也变得愈加严峻,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各类组织、企业机构、社会大众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我国已明确将网络安全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并出台了一系列网络安全保护政策,如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信息安全法草案等,但多数都集中在顶层设计层面,而《通知》的发布表明我国网络安全保护支持政策开始上升到实践层面,并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推广经验,将加速推进我国网络安全战略。

2、大力推进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和管理系统建设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对网络安全人才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为解决我国网络安全人才存在的数量缺口较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等部门于2016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有效发挥系统作用,工信部于2016年9月12日印发了《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意见》针对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育机制、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在职培训、技能培养和配套措施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旨在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办法》针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使用、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监管、配套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及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内容分发网络服务等业务的互联网接入类企业提供指导规范,提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提升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网络安全保护政策不断完善。可以看出,《意见》和《办法》的发布,无疑彰显了我国对于通信业网络安全保护的高度关注,网络安全保护政策从顶层设计和技术实践层面延伸到配套保障措施层面,网络安全保护政策制定开始全面化发展。我国在斯诺登事件发生后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网络安全保护政策,如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信息安全法草案等。同时,我国在2015年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并从技术实践层面出台了规范安全试点示范工作的政策。此次《意见》和《办法》从网络安全人才培育和管理系统运行两方面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和规范措施,不仅是对网络安全实践层面政策的丰富和完善,还表明我国在网络安全保护政策的制定工作不断成熟,预计监管层后续将会出台更多网络安全保护配套政策,为构建网络强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