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困境与突破

2017年03月22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 黄成 张荣

本文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制度变迁视角下的中国二元经济转型研究”(项目批准号:11&ZD146)、辽宁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项目“二元经济转型中收入分配的动态演变”(项目批准号:Zw2013003)阶段成果。

农村金融在农村的发展与普及程度决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与改善“三农”难题的一项政策方针,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与建立和谐社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告别了“高成本”、“高消耗”、“高污染”的旧模式,逐步进入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发展方式不断升级的新模式[1]。因此,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的内涵、把握好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改革之道、培育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动力将会极大地改善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状况。

一、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趋势

新常态的内涵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方式的道路。概括起来就是:以服务行业为主导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释放国内潜在消费力增加内在消费、经济增长减速保证经济质量、转变资源配置方式等几方面。经济新常态预示着经济增长点与宏观经济环境将会发生转变,二者都将影响金融的发展方式与模式,因此在新常态下农村金融的发展趋势将会发生显著的变化:首先,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下行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逐步调整,由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依靠过去农村发展政策与地理优势而占据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将不复存在,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双重作用,将导致短期内产能过剩与借贷利差缩小,对农村金融机构生存造成巨大压力,并导致不良资产的提升,无形中增加了金融风险。其次,农村金融监管将随着金融创新以及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趋于完善,由放松管制向稳定协调过渡。农村的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息息相关,而农民手中的剩余资金与农村金融产品匮乏之间的矛盾,也是限制农村金融发展的一大阻碍[2]。因此,在新常态下合法合规地满足农村人口对农村金融产品的需求,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种方法。但金融产品过多与竞争性的提高,将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这将对金融风险监控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最后,农村金融运营模式将随着互联网技术普及而趋向于农村金融信息模式化发展[3]。在国家大力推行农村互联网建设与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的客观背景下,一方面将对农民提供更多的外界信息,打破农村消息闭塞的局面,提高运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无形竞争,促进其基础信息和设施的建立与完善,以更加完善的服务和先进技术吸引更多的客户,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度。

二、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分析

自1982年中国发出第一份有关“三农”的一号文件以来,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农村金融体制不断改革,致使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农村金融基本框架的建设、针对“三农”贷款政策以及转变运营模式等方面最为突出。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金融服务不断创新

经过多年的重大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农信社、农商行为主体,邮储银行、政策性银行为辅的基本农村金融服务框架(表1所示)。农业银行以金融事业部为核心,不断加强涉农信贷风险控制,利用其在ATM自主服务和网上银行业务的优势将金融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利用自身贴近农地的地缘优势,不停地深挖服务“三农”潜力,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邮储银行则利用自身信息化的优势与特点,实现农村邮储银行全国联网,帮助农村金融全面实现信息化并不断完善网络借贷体系。政策性银行对农村金融发展起到风向标的作用,积极推广国家对″三农″的具体优惠政策,不断完善与提高农村基层服务质量,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石。

表1  各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名称

基本现状

发展规模

服务领域

农业银行

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向农村延伸

境内分支机构近3万,基层营业机构超过2万

向“三农”、乡镇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惠农卡储蓄

农村信用社

以产权改革为突破点,参与市场竞争

涉农贷款近5万亿,普惠近6000万农民

提供土地经营权、大型农具和运输工具的质押信贷

邮储银行

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网络

邮储网点达4万个,存单质押贷款超过66亿

发行农业债券,提供农林产品期货市场贷款服务

政策性银行

以政府合作为契机,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

以农发行和国开行为主体,涉农贷款超过3.5万亿

提供农林产品融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信贷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金融服务

涉农贷款累计达700亿元,服务对象多为农业生产的农民

协议存款,无质押贷款,银团贷款以及农业保险、车易险等各种保险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央行《报告》整理而得。

(二)农村金融迅猛发展,农业贷款比重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与经营模式都在不断进行尝试与改革,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添加了新的活力[4]。尤其资金和贷款能力得到极大的增强,贷款总额由1978年的1851万元,以年均18%的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在2013年达到756378万元。由于政府对农业生产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总额也大幅增加,由1978年的116万元,年均增长16.9%,在2015年达到32840万元,见表2。

表2  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    (单位:万)

年份

贷款总额

农业贷款

比重

年份

贷款总额

农业贷款

比重

1978

1851

116

6.3%

1998

86524

4444

5.2%

1983

3431

225

6.6%

2003

158996

8411

5.3%

1988

10551

814

7.1%

2008

320049

17293

4.8%

1993

26461

1720

6.5%

2013

756378

32840

4.4%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三)重点发展农业保险,保证农村金融健康稳定

农业保险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稳定生产恢复灾后重建,可以维护农民的利益、稳定农村社会、稳定大局[5]。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比较迅速,以商业保险为主,也有政府主导并且强制推行的农业保险,基本可以在全国得以覆盖。随着农业保险种类的增加与范围的扩大,其保费收入也在不断提升,由图1可以看出,我国农业保费收入增长迅速,截至2013年已超过300亿元,保险公司共付赔偿近200亿元,为增强农业抗击风险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效率和保证农村金融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图1  2004年-2013年涉农保费收入及赔款

三、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分析

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系统中最为薄弱的部分。发展遇到了新的困境。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存贷款差额巨大,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性、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以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农村金融失衡等问题[6]。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惠农国家政策共同导致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资源的配置以及利用率不合理,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远低于城市(见表3)。其原因在于:首先,国有银行基于业务量和经济利润的考虑,将大量业务和网点集中在城市,县级支行的贷款权限也受到严格控制,农村金融业务严重萎缩。其次,农村信用社网点覆盖率高,从业人员众多,但由于政企不分造成经营管理体制僵化,近年来只存不贷现象严重,造成农村发展资金严重匮乏[7]。第三,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效率低下,且业务相对集中在粮棉油收购管理方面,没能充分发挥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

表3  2014年农村金融机构基本状况

机构名称

机构数(家)

网点数量(个)

服务人员(人)

农村信用社

1596

42201

423992

村镇银行

1153

3088

58935

农村商业银行

665

32776

373635

农村合作银行

89

3269

32614

农村资金互助社

49

49

521

贷款公司

14

14

148

合计

3566

81397

889845

资料来源:2014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二)存贷差额仍在增大,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性

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资金存量和增量结构不协调、存贷差额巨大的现象,存款的增长速度要比贷款的增长速度高许多,造成资金的浪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长期存款,加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支农金融借款以及国家政策性补贴与贷款。资金流出主要包括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向上级金融机构存入的约期存款、金融系统内部之间的结算资金上存以及向人民银行依法缴纳的准备金等。由于资金流出远超过资金流入,存贷比不断下降,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能力不足,支农惠农力度减小。另外,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不断增收,而农村金融机构针对农民的金融产品严重不足,农民手中的资金无法进行合理投资,也不愿意存在银行,造成资金的浪费且使用效率严重下降。

(三)农村金融产品单一,保险保障有待提高

当前,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的金融产品较少,不能为农村提供证券、租赁、投资等多样化的产品。虽然农业保险发展较快,但其涵盖农业范围较窄,并且农民对保险认识程度不高,因此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首先,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重大转变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源,且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对租赁、投资、保险等金融产品提出了需求。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多样性不足,并且创新性不高,市场上罕有针对性与专业性强的农业金融产品,这与农村金融发展的步伐不相匹配。其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因此很少有金融机构涉足农业保险业务,加上人们对保险认识的偏差,导致农业保险主体缺乏。第三,农作物的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气候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农业风险补偿机制缺失。因此,滞后的农业保险不能为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起到该有的作用,不能为″三农发展″转移风险保驾护航。

(四)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导致农村金融发展不协调

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经济发展相辅相成,金融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而经济又为金融发展提供保障[8]。一般来说地区农业经济越强,对农村金融发展更具有带动性,而农村金融发展程度越高,越能促进该地区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前行。根据表4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在发达地区的机构和人员数以及网络覆盖率要远高于落后地区。比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的北京拥有农村金融机构5468家,而新疆地区的面积约为北京市的100倍,却仅拥有2793家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区域发展极不平衡。

表4  2014年部分省市农村金融机构基本状况

地区

北京

天津

内蒙

辽宁

河南

江苏

广东

宁夏

新疆

机构数/个

2012

1928

3102

6372

9384

8371

9810

837

2793

人员数/人

123

72

847

1394

5059

3201

3547

321

645

贷款余额/万

2837

635

4562

3948

5374

20183

9801

721

2536

资料来源:2014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四、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突破建议

伴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农村金融以及农业发展等相关农业问题都将发生实质性的转变,这意味着农村金融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将会存在巨大的创新力和巨大的突破潜力。根据新常态的内涵,未来农村金融的发展应从提升资源配置、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征信系统以及风险控制四个方面来寻求再次发展的突破口。

(一)提升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全力践行普惠金融方针

农村金融的核心是满足农民和小微企业的需求,以提高农村收入为目的,进而带动经济和谐与平衡发展。新常态环境下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应当摒弃传统的金融服务理念和方式,大力推行农村金融方针与政策,积极寻求“三农”与农村金融完美匹配的方法,促进“三农”与农村金融的双赢局面。首先,对于农村金融的发展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各省市或者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的经济总量与农村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资源匹配政策,将主力资金投入到具有区域优势特点的产品与特产,增加市场竞争力。其次,提升金融服务与产品的多样性和创新性,鼓励多种融资方式。当前农村金融发展与城市相比有差距,并且仍处在初级阶段,针对“三农”的相关金融产品凤毛麟角,因此各地区应当积极推广发展农业保险、担保、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广泛吸纳农村剩余资金,将吸纳的资金作为资源再分配,进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最后,农村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因此普惠金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各地政府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或者农业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优惠,政府可以对金融机构减免相关税收。农村金融机构则可以积极推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技术为农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降低服务成本,不断提升金融运行效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二)全面简化运营流程,建立科学定价机制

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与参与者,多年来一直是国家试改的重点目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业务发展速度十分突出,但中间有许多不必要的流程,并且会造成农村金融成本的增加,因此,全面简化内部业务流程,重新制定市场价格机制,使得农村金融的下一步发展能够与经济新常态的环境相适应。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内部应当对部门、营销以及决策等多方面进行运营和管理的精简,提高运行效率,减少成本;其次,减少业务办理中不必要额外步骤与过程,针对农民的相关政策与贷款应当简洁明了,便于农民对政策与金融的理解,降低时间成本以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金融产品价格实行科学的计算,对金融产品在不同的地区制定差异化的价格,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完善农村诚信档案,构建新常态农村金融系统

诚信决定金融的质量,而金融系统的完善性则决定金融的数量,金融的质量与数量将影响农村经济的最终发展成果。首先,加快农村诚信档案的建设应当以县基础建立征信系统,以县来带动村的信用建设与民的信用建设,推行“免担保”信用村,作为长时间无违约行为的村奖励,降低成本;其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入到信用建设当中,金融机构为镇政府提供基本数据资料,同时利用自身优势对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保证信用等级评定的公平性;最后,各地区农村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网络系统,进行全国农村信用系统联网,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建立农村个人、企业信用系统,建设一个完善的全国农村金融信用系统。

(四)加强风险监管,形成风险互助机制

农村金融机构要顺应环境,大力进行金融创新,增加金融服务,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业务的扩大与竞争的加剧将会提升金融风险,因此政府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建立风险防范互助机制必不可少。首先,当地政府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以及事后保障的全方面监管,完善农贷发放与监管,并施行″双挂钩″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不同地区与不同金融产品监管程度分别对待。其次,以村、乡、镇为监管对象,进行多层级监管预警,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当某个级别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制止或降低风险的发生。最后,建立互助应急制度。当地政府可以建立针对农业信贷风险应急资金,实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守住大规模金融风险危机的发生底线,确保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苏.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抑制及其解除[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2]王修华,邱兆祥.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4(2):71-76.

[3]项俊波.国际大型涉农金融机构成功之路[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4]许崇正,高希武.农村金融对增加农民收入支持状况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5(9):173~185.

[5]柴卫平,商业银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新思路[J].新金融,2016(8):44-48.

[6]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7]巴红静.基于制度经济学的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分析[J].经济与管理,2012(10):29-34.

[8]邓智毅.金融效率制度性分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张荣,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