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宁夏启动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2026年10月19日 来源:环保在线 作者:未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成效,2026年10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6-2027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启动会,自治区副主席刘军主持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生态环境厅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会,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设分会场。
会议通报了2026年1-9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对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了工作安排。相关厅局和市县人民政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行“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的第一年,关系“美丽宁夏”建设根基。当前,我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完成优良天比率和重污染天比率还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减排工程尚未完工,减排潜力有待挖掘;违规排污行为偶有发生,监督执法需要加强。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攻坚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攻坚任务,谋划攻坚举措,落实攻坚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要抓好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严格落实自治区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扎实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涉气产业集群规范化整治。紧盯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加快推进源头替代,严控无组织排放行为。
二要抓好燃煤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小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尽早形成污染减排效益。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做好取暖设施运维保障,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严防散煤复烧。
三要抓好移动源污染监督管理。加大机动车排放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抽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货物运输清洁转型力度,着力提升清洁运输比例。积极落实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机械淘汰更新。严厉打击销售非标柴油行为,从源头削减机动车污染。
四要抓好面源污染精准防控。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合理控制烟花爆竹进货总量,严格落实禁限放措施,降低集中燃放带来的污染冲击。加强施工与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六个标准化”措施和冬季停工防尘措施;因地制宜做好道路保洁清扫,营造清新的空气环境。加强秸秆焚烧综合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禁限烧管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开展巡查,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严防集中焚烧引发区域空气质量恶化。
五要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精准研判-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全流程应对体系,做到“早会商、早预警、早行动”,严格落实工业源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有效控制污染峰值,避免大范围、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发生。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各地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理念,主动认领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执法监管、通报预警、考核评价、督导帮扶、技术运用等方面保障,合力实施管控、闭环推动落实,确保攻坚取得明显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全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