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2026年04月27日 来源:环保在线 作者:未知

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张大伟表示,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生态环境部将重点从四方面强化监管:第一,健全制度规范。加快制定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两类管理办法,分类精准施策;第二,强化技术防控。聚焦数据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紧扣“管设备”与“管活动”两大核心,严守采样探头、监测设备、仪器参数“三个不能动”底线。推进监测设备关键参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违规操作精准预警。推动排污单位主要监测点位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实现监测活动与设备运行全过程可视化监管。第三,坚持帮扶引导。监管既有力度,也带温度;第四,严惩弄虚作假。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违法必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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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备受关注,请问今年《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实施后,生态环境部在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确保数据“真准全”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谢谢!

张大伟:感谢您的提问。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对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我部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当前,政府部门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高度契合。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集中在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领域。据统计,全国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超过37万家,受托技术服务机构逾1万家,呈现参与主体多、流程链条长、造假手段隐蔽等特征,监管难度较大。

今年1月起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直击自行监测顽疾,确立了系列创新性制度安排。比如,实施全链条追责,将排污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监测设备产销方一并纳入责任追溯体系,对造假行为实行“双罚制”,既罚单位和机构、也罚相关负责人;将监管视野前移,延伸至监测设备端,强制使用具备防篡改伪造功能的合规产品等。

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我部重点从四方面强化监管。

第一,健全制度规范。加快制定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两类管理办法,分类精准施策。对排污单位,重在细化视频监控安装、设备联网、数据传输及见证监督等基础性要求;对技术服务机构,重在厘清检验检测与设备运维两类活动的规则边界及责任义务。同步推进近30项标准规范制修订,增设仪器设备防篡改伪造功能要求,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等。用明规矩破除“潜规则”,扎紧制度笼子,让造假无隙可乘。

第二,强化技术防控。聚焦数据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紧扣“管设备”与“管活动”两大核心,严守采样探头、监测设备、仪器参数“三个不能动”底线。一方面,推进监测设备关键参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违规操作精准预警。另一方面,推动排污单位主要监测点位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实现监测活动与设备运行全过程可视化监管。目前,已有6000余家单位实现设备参数联网,4000余家单位的2万余个视频监控完成联网。让数据联网上云、穿透留痕,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

第三,坚持帮扶引导。监管既有力度,也带温度。我们组织开展“送法入企、送标准入企”和“技术问诊”,强化正向引导。同时,规范涉企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依托平台实现台账电子化。目前已上线19类智能预警算法,对异常行为在线甄别、精准推送,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助力企业守好数据底线。

第四,严惩弄虚作假。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违法必须付出代价。2022年以来,我部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行刑衔接,查处第三方监测机构造假案件2400余起,其中310余起被追究刑事责任。《条例》实施以来,北京、浙江、安徽、江西、新疆等地相继查处20余起典型案件,涉事单位、机构及责任人均被依法严惩,切实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严格依法监管,深化部门协同,持续提升监管质效。我们也真诚欢迎媒体朋友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群防群治,共同筑起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