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京津冀区域制造业同构现象再判断——基于分工视角的研究(上)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文化大学建筑及都市设计学系 作者:鲁金萍 孙久文 刘玉 杨振武
一、引言
产业同构是指区域之间产业结构构成比例、产业空间分布,以及生产要素在产业之间的配置表现为一致的结构特征。这种产业结构相似性的增强使得资源配置效率低,区域内竞争激烈,影响合作,严重阻碍着经济发展。诸多学者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产业同构现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如王志华,陈圻[1](2006)等学者利用结构重合度指数计算了长三角高技术产业的同构度;韦小鸿、范旭、张凤凉[2](2012)等学者采用实证研究方法计算了珠三角九市主要产业的同构化系数。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产业同构现象也日益成为该区域发展中难以被忽视的问题。众多专家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京津冀区域是否存在产业同构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较多研究,并得出一系列的结论。如彭飞、韩增林[3](2012)利用行业空间集中度、行业分工指数和专业化指数分析了京津冀区域制造业产业结构趋同的演进过程。陈晓永、张会平[4](2012)利用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区位熵和产业梯度系数对京津冀区域产业同构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结果表明京津冀区域的产业结构呈现出较为严重的同构性,且产业结构趋同、低层次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是京津冀区域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并强调这一产业发展格局是造成京津冀区域经济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另外一些学者对此持不同的观点,如张立辉、王玲恩、潘海阔[5](2009)、马云泽、刘春辉[6](2010)等学者通过使用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产业梯度系数、区位熵等指标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京津冀区域产业结构趋同主要存在于三次产业的宏观结构中,而行业内部的微观结构趋同性不高,城市间存在专业化分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刚教授[7](2006)则认为京津冀区域产业结构并不存在严重的同构问题,各组成城市间已初步形成专业化分工和适度竞争并存的格局。
产业分工对各个城市的资源、要素、区位等优势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产业分工越合理,专业化生产和贸易活动越活跃,资源和生产因素的流动也越顺畅。因此,从分工视角考量城市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程度,对于更深入地分析城市间经济联系具有借鉴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区域分工指数
区域分工指数由保罗·克鲁格曼首先提出,常用于衡量地区间产业结构差异或区域分工[8],表达式为:
其中,n为行业个数,下标j和k表示区域,i表示行业,Qij和Qik表示j和k地区行业i的产值,Qj和Qk是两地区的制造业总产值,Sjk为区域分工指数,且0≤Sjk≤2。若Sjk=0,则表明区域j和区域k具有完全相同的产业结构;若Sjk=2,则表明两个地区产业结构完全不同。Sjk用于衡量产业的区域分工程度,指标值越高,两地区产业差异程度越大;指数值越低,两地区产业同构性越大。所以,该指数可从分工的角度来考察区域间的产业同构性。
(二)地方专业化指数
地方专业化指数,是通过衡量地区产业结构的专业化和集中程度来反映行业的相对发展水平和区域分布,揭示区域分工的基本格局[8]。j地区行业i的专业化指数Eij定义为:
Qij表示j地区i行业的产值,表示j地区全部行业总产值,
表示京津冀区域i行业产值,
表示京津冀区域行业总产值。其中,分子是j地区i行业在该地区行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分母是i行业在京津冀区域行业总产值中的占比。若某地区某行业的专业化指数Eij>1,则该行业在该地区具有相对优势。专业化指数Eij越大,则地区专业化水平越高。京津冀区域各构成省市专业化指数的差异性,能够部分反映京津冀区域的专业化分工,分工越明确,同构程度就越低。
(三)数据来源
综合考虑各省市各行业数据的可获得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标准,选取各省市2000-2013年14个年份农副产品加工业等C门类30个两位数制造行业,对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进行研究和探讨(具体行业代码和名称见表2)。其中,2000-2003年的制造业数据按照新行业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原始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2001-2014年各省市统计(或经济)年鉴。
三、结果分析
(一)区域分工指数比较
以2000-2013年京津冀区域两市一省30个制造业行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为原始数据,按照公式(1)进行分工指数的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2000-2013年京津冀区域制造业分工指数
年份 | 北京-天津 | 北京-河北 | 天津-河北 | 年份 | 北京-天津 | 北京-河北 | 天津-河北 |
2000 | 0.86 | 0.88 | 0.67 | 2007 | 0.42 | 0.99 | 0.72 |
2001 | 0.45 | 0.86 | 0.72 | 2008 | 0.55 | 0.99 | 0.73 |
2002 | 0.34 | 0.83 | 0.71 | 2009 | 0.60 | 1.00 | 0.59 |
2003 | 0.28 | 0.81 | 0.74 | 2010 | 0.60 | 0.97 | 0.57 |
2004 | 0.43 | 0.88 | 0.83 | 2011 | 0.60 | 1.01 | 0.57 |
2005 | 0.32 | 0.98 | 0.80 | 2012 | 0.74 | 1.03 | 0.63 |
2006 | 0.35 | 0.99 | 0.79 | 2013 | 0.69 | 1.04 | 0.59 |
由表1可见2000-2013年京津冀区域两市一省制造业分工指数的分布情况,从整体上看,京津冀区域制造业产业结构差异呈波动上升趋势,地区间行业分工日趋明显,但分工指数值基本维持在1以下,表明两市一省制造业间差异性不大。2001-2005年,京津冀区域制造业分工指数普遍较低,产业结构趋同显著。2006年以后,随着生产要素跨地区流动的进一步实现,京津冀区域分工水平实现缓慢提高,产业结构趋同现象进一步缓和。
京津冀区域制造业分工指数的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从指数变化情况来看,北京与河北的产业差异性最大,区域分工指数变动相对稳定,从2000年的0.88波动上升至2013年的1.04,其中2009、2011、2012和2013年指数值均在1以上,表明两地制造业分工相对明确,产业差异性呈逐年增大之势,两地制造业正朝不同方向发展。与北京-河北相比,天津与河北的产业差异性相对小些,产业分工指数变化在2008年之前相对平稳,基本维持在0.75左右,2009-2011年一度下降到0.59和0.57,2012年有所波动,回升至0.63,2013年下降至0.59,表明两地的产业定位和分工不够明确,存在一定程度的产业同构。北京与天津的产业差异性最小,分工指数变化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下降阶段,由2000年的0.86下降到2003年的0.28,2004年小幅波动至0.43。表明与前两组区域相比,北京-天津制造业分工不明确,同构现象较显著,区域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这与在地理上接近、且均将汽车、化工、冶金、机械、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产业等原因有关。第二阶段是上升阶段,由2005年的0.32缓慢上升至2012年的0.74,2013年略降至0.69。北京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服务型经济,使京津两地产业结构趋同程度有所缓解[1]。
图1 2000-2013年京津冀区域制造业分工指数
(二)地方专业化指数比较
地方专业化指数通过衡量地区产业结构的专业化和集中程度来揭示区域产业同构的程度。以2000-2013年京津冀区域两市一省制造业30个两位数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为原始数据,按照公式(2)进行制造业专业化指数的计算,将13年间两市一省制造业专业化指数大于1的年份见表2。
表2 2000-2013年制造业专业化指数大于1的年份数
行业代码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C13 | 0 | 0 | 14 |
C14 | 6 | 5 | 9 |
C15 | 14 | 0 | 6 |
C16 | 0 | 0 | 14 |
C17 | 0 | 0 | 14 |
C18 | 8 | 10 | 1 |
C19 | 0 | 0 | 14 |
C20 | 0 | 0 | 14 |
C21 | 8 | 7 | 4 |
C22 | 0 | 0 | 14 |
C23 | 14 | 0 | 2 |
C24 | 2 | 14 | 0 |
C25 | 14 | 4 | 4 |
C26 | 1 | 11 | 12 |
C27 | 8 | 2 | 6 |
C28 | 0 | 0 | 14 |
C29 | 0 | 11 | 14 |
C30 | 2 | 12 | 14 |
C31 | 2 | 0 | 14 |
C32 | 0 | 2 | 12 |
C33 | 0 | 13 | 10 |
C34 | 2 | 14 | 10 |
C35 | 10 | 14 | 3 |
C36 | 14 | 5 | 2 |
C37 | 13 | 14 | 0 |
C39 | 5 | 10 | 1 |
C40 | 13 | 14 | 0 |
C41 | 14 | 6 | 0 |
C42 | 11 | 10 | 0 |
C43 | 0 | 11 | 0 |
注:表中各行业名称来自各省市统计(经济)年鉴中的C门类30个两位数码制造业大类;表中的数据均由笔者依据统计年鉴中数据计算而成,其中,表中数字表示该地区该行业专业化指数大于1的年份个数,“0”表示该地区该行业各年地方专业化指数值均小于1;表中的代码从C13-C43分别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