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建筑垃圾治理动真格!多省市资源化利用市场大释放!

2025年08月19日 来源:环保在线 作者:未知

在国家“无废城市”战略与“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建筑垃圾治理正在由被动处置迈向主动循环,正处于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政策法规的刚性约束与市场机制的深度激活,共同构建了建筑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高值化”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

01 三年实现质的跨越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已突破30亿吨,占城市垃圾总量比例超过40%,但资源化利用率仅为10%-3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80%-90%还有较大差距。

今年6月,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此外,政策还包括多项亮点:严禁将建筑垃圾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各地规划内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限期开展存量治理;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鼓励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将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建筑垃圾治理已被列入“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据财政部、住建部公布的相关文件显示,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20个城市入选支持城市名单,他们将分享200亿元中央财政计划补助资金,包括建筑垃圾治理在内的城市更新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

从严禁混合处理、明确设施兜底、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到鼓励产品应用、推动技术创新,一系列组合拳直击痛点,不仅着眼于解决“垃圾围城”的环境问题,更将其置于国家“双碳”战略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框架下,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建筑垃圾困局”转化为“循环经济机遇”。

02 资源化能力缺口凸显多地加速规划补短板

从各省近期公布的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来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与实际需求间仍存在显著缺口,多地正通过明确目标、新建设施等方式加速补齐短板。

1 广东:明年广州、深圳资源化利用率70%以上

《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 显示,截至2023年底,广东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突出:仅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尾、肇庆5市建有建筑垃圾中转设施;汕头、佛山、河源、汕尾、东莞、中山、潮州、揭阳8市无建筑垃圾消纳场,韶关市则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根据规划要求,到2026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安全处置率100%。其中,广州、深圳2026年建筑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

2 辽宁:新建37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 显示,截至 2023 年底,辽宁省已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及场所 9 座,总处理能力为600万吨/年。

规划期内,辽宁省规划新建专注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共37 座,总处理能力为 797.53 万吨/ 年。规划项目建成后,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共46座,总处理能力为1397.53万吨/ 年。

3 山西:新建16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在《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中提到,截至2024年8月,全省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3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56.5万吨/年,其中设区市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15万吨/年。

已建成的2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中,主要分布在太原、晋中、吕梁、长治、临汾、运城6市,晋城、大同、朔州、忻州、阳泉5市均无建成项目,亟待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根据《规划》到2025年,山西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规划近期(2025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7万吨/年;规划远期(2030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520万吨/年。到2030年,全省新增资源化处理能力1329万吨/年,总处理规模达到2985.5万吨/年。

4 江西:规划建成50座资源化利用厂

根据《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要求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率至 2030 年、2035 年分别达到 60%、65%,其他县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率至 2030 年、2035 年分别达到 55%、60%。

2030年前江西规划建成50座资源化利用厂,总建设规模达到1440万吨/日以上,且各设区市要统筹县区建成运营合规、满足需求的兜底保障设施(贮存或堆填处置场)。2035年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建设规模达到1550万吨/日以上。

尽管各地规划已经出台,或正在出台的路上,但是部分地区规划落实不力,依旧停留在纸面上。以重庆为例,从去年中央环保督查公布的典型违法案例中发现,重庆虽早已制定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但落实不力:41个区县中(含开发区)36个未制定专项规划,工作长期无规可依;明确2023年应新增的16个处理重点实施项目中,3个未开工、9个仍处前期筹划阶段;已建成年处理能力995.7万吨的设施2023年实际处理量仅329万吨(占总能力33%),个别消纳场运行负荷不足10%,资源化利用效能低,违规倾倒问题严重。

然而,最新一轮的环保督察将建筑垃圾治理列为了11个重点方向之一,彰显了国家治理建筑垃圾的决心。未来,环保督察这把"利剑",必将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将规划从纸面落到实处。

03 特大型城市治理经验破局建筑垃圾治理难题

身为特大型城市,北京市已于2022年取消建筑垃圾填埋场。如今,在建筑垃圾的处理环节,北京市已全面取消填埋场,对于可以直接利用的工程渣土、泥浆,优先采取工程回填、绿化造景等方式进行土方平衡,剩余的工程渣土以及需要加工处理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入资源化处置设施实施再生利用。

2024年,北京市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产生量12413.81万吨,共有7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614.96万吨/年。除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大部分直接利用外,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实现100%资源化利用。

那么,北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法治筑基全链治理:北京市密集出台多部聚焦建筑垃圾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标准,以法治思维引领建筑垃圾治理现代化进程,构建起覆盖源头减量、过程监管、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的治理体系,通过严格遵循法治化路径,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全链条闭环管控:实施备案、电子联单及消纳核量制度,通过车牌识别/二维码记录源头工地车辆进出,地磅采集处置场所进场量,实现"一运一单"闭环管理。工期结束后核量,联单量与预测量差异大的溯源追责。

分类处置推广:工程渣土、泥浆优先用于回填、绿化等土方平衡;剩余渣土及需加工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入资源化设施再生利用。

科技支撑强化: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实时收集排放、联单、处置信息,服务土方供需匹配;每月卫星监测违法堆放,近三年点位面积同比下降;资源化企业研发拓展,再生产品从单一骨料扩展至5大类12种。

“收运处"一体化:2023年起推动装修垃圾"收运处"一体化,授权企业延伸收集运输,解决乱堆、混投、乱收费等问题。2023年核心区及朝阳区3176个小区试点效果良好,今年纳入考核全面推广,目前全市9590个小区实施。运输企业引入智能收集箱,在东城、西城、通州200个小区(村)应用,实现预约处置和"垃圾不落地”。

北京成功经验,也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破局路径,加上从中央到地方,政策法规的刚性约束与市场机制的深度激活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着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加速重构。在此背景下,行业市场也在快速响应,各地建筑垃圾资源化治理项目开始纷纷上马,建筑垃圾治理正式迈入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