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释放更多创新活力
2017年02月27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惠梦
得益于科技体制改革,武汉工程大学陶瓷膜科研团队近期获得1900多万元的奖励。他们研发的一组(8项)专利,日前作价2128万元,入股湖北迪洁膜科技有限公司。学校依照相关法规,将此次收益的90%即1915.2万元奖给了研发团队。而公司依靠这项专利,将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碳化硅陶瓷膜量产。
近年来,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下,我国科技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举措,改革触动深层次体制机制,激发了科技创新的活力,越来越多的一线科研人员得以像武汉工程大学陶瓷膜科研团队一样,获得感明显增强,让科技创新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科技体制深改加速推进
作为中央关于经济体制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综合性改革方案之一,2015年8月推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需要完成的10个方面、32项举措、143项改革任务和明确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来自科技部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方案》中的143项任务已有83项完成,总体完成率达58%;60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时间进度近1/3,任务完成近2/3。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体制改革的范围从科研领域扩展至经济、社会等各相关领域,着力点从研发管理转向创新服务,受惠面从科技人员扩大到广大人民群众。
“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多项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从科技政策向科技创新政策的转变。”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科技创新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在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优惠政策方面,财政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为企业创新“减负加油”。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达5.36万户,减免税额759亿元,比2008年增长约6倍。根据调查,有97.5%的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后,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三部曲”,有关部门和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实现了多项重要制度突破,包括国家完全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取消审批或备案,转化收益全额留归单位;大幅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技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给予税收优惠;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获得转化奖励;建立领导人员价格决策免责机制。
一系列的政策突破,大大激发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掀起了一股科技创业热潮。在科技成果“三权”管理改革试点期间,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2015年一年时间签订成果转化合同近400项,合同金额超过14亿元,以作价入股方式成立科技型企业83家,对科技人员奖励近2.6亿元。
人才培养管理取得重要进展
统筹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以实施重大科技人才工程为重点,大力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另一方面,建立更加符合科研规律、体现放开激活的科技人才管理制度,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
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科技人才工程,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在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让科研人员合理合法增加收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出国、兼职、“裸官”、选拔任用等方面对科研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政策,告别“参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