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河北省宏观税负水平及税负结构比较研究

2017年02月17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河北省财政科学与政策研究所 朱云飞

宏观税负,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反映了某地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程度,是衡量政府收入相对规模的常用指标。本文从全国平均、各省梯队、周边省份、经济规模相近省份四个维度,对河北省宏观税负及主体税种税负、产业税负、行业税负、区域税负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和分析。

一、总体状况:河北省税负水平长期在低位运行,与全国平均、周边及经济大省的差距逐渐扩大

2010~2014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均呈缓慢增长态势,分别由11.80%、6.53%提升到12.51%、8.32%,分别增长了0.71个、1.79个百分点。若与1994年相比,2014年分别增长了4.18个、3.97个百分点。

1.与全国平均宏观税负相比,河北省长期低位运行,且差距逐渐扩大。2010~2014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指各省平均数,下同)差距逐渐拉大,分别由相差4.91个、2.76个百分点扩大到5.30个、3.63个百分点,由居各省第28、第29位同下滑到第30位。

2.与各省份宏观税负相比,河北省处于最末的第五梯队,且处于梯队下游。若将我国31个省市区的宏观税负分为五个梯队,通过SPSS软件聚类分析发现,河北省一直位居第五梯队,且处于梯队下游。2010年,全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第五梯队有14个省,河北省居倒数第4位;2014年第五梯队有8个省,河北省退到倒数第2位,仅高于河南省。201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第五梯队有9个省,河北省居倒数第3位;2014年第五梯队有10个省,河北省退到倒数第2位,仅高于河南。

3.与七个周边省市宏观税负相比,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均位居倒数第2位,且有被河南赶超危险。与七个周边省市相比,①无论是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还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河北省仅高于河南,且有被河南赶超的危险。2010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领先河南1.87个和0.55个百分点,2014年,仅分别领先0.79个和0.47个百分点。其他六个省市中,河北省与北京、天津、山西差距均呈扩大趋势,与内蒙古、辽宁、山东均呈缩小趋势。

4.与六个经济规模相近省份宏观税负相比,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均最低,差距均呈扩大趋势,且分别被湖南、湖北超过。为更客观比较“同等体量”经济的含税量,通过聚类分析选出与河北省GDP规模相近的8个省份,剔除周边的辽宁、北京,以四川、湖北、湖南、福建、安徽、上海6个省市为比较对象。在全部财政收入比重方面,2010~2014年,除安徽外,其他5个省份比重增幅均为河北省2倍以上,其中,湖南2010年低于河北省税负0.11个百分点,2011年赶超河北省,2014年超出河北省0.70个百分点。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方面,2010~2014年,安徽、湖南、四川比重增幅低于河北,湖北、福建、上海比重增幅高于河北,其中,湖北2010年低于河北省税负0.20个百分点,2011年赶超河北省,2014年超出河北省1.06个百分点。

二、税种税负:四大主体税种宏观税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各省排位均位居下游,且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负下降,与全国平均税负差异持续拉大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是河北省的四大主体税种,一直占地方税收收入的六成以上。2010~2014年,河北省这四大税种的宏观税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②在各省排位基本都处于后10名。其中: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负下滑,与全国差距拉大;营业税税负上升,与全国差距缩小;企业所得税税负有所上升,但与全国差距反而拉大。

1.增值税:宏观税负水平不断下降,与全国差距越来越大,在各省排位连续下滑。河北省经济发展高度依赖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资源型产业,近年来国际原煤、石油、铁矿石价格持续在低位振荡,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压减过剩产能、防治大气污染的环保政策,从原料和产品双头挤压了资源型产业发展,直接造成河北省增值税收入增幅持续收窄,2013年、2014年两年税收(未含改征增值税)分别下降了4.7%、7.7%,宏观税负水平不断下滑。2010~2014年,河北省增值税(未含改征增值税)税负由1.84%下降到1.41%,与全国税负差距由0.39个扩大到0.59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由第20位下降到26位。

2.营业税:宏观税负水平上升较快,与全国差距有所缩小,在各省排位逐步提升。受前几年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推动,营业税宏观税负提升较快。2010~2014年,河北省营业税(包括改征增值税)税负由5.37%上升到6.23%,与全国税负差距由1.38个缩小到0.53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由第23位提升到21位。值得注意的是,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河北省房地产呈现市场景气下滑、房企销售惨淡的情况,个别县甚至未卖出一块地,未来相关税收(营业税或改征增值税)将难以再现以往的高速增长趋势。

3.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水平缓慢上升,但与全国差距越来越大,在各省排位长期较低。自2008年我国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后,税制结构日趋完善,宏观税负有所上升。2010~2014年,河北省企业所得税税负由3.41%上升到3.80%。然而,由于河北省企业平均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更缺乏具有支撑作用的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渐大、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形势下,企业利润水平、税收贡献与发达地区差距越来越大。2010~2014年,河北省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全国税负差距由0.89个扩大到1.37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由第20位下降到22位。

4.个人所得税:宏观税负水平不断下降,与全国差距越来越大,在各省排位连续下滑。受近年来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所得税免征额提高等因素影响,河北省个人所得税税负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0.85%降到2014年的0.64%。但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滞后,河北省居民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居全国第22位,仅分别相当于北京的55%和天津的75%。2010~2014年,河北省个人所得税平均税负与全国税负差距由0.51个扩大到0.72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由第22位下降到29位。

三、产业税负:三次产业含税量均较全国平均水平偏低,其中第二产业税负下降、差距拉大,第三产业税负提升、差距缩小

不同产业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不同。目前,第一产业基本不提供税收、第二产业税负较高、第三产业税负最高。相对全国而言,河北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值比重偏大,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较小,导致产业税负整体偏低。

1.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偏大,税收贡献较低,双向拉低了产业税负。2014年,河北省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重为1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税负仅为0.13%,低于全国平均税负0.22个百分点,位居各省第27位。产值相对较高,但税收贡献较低,在产值“分母”与税收“分子”两个方面双向拉低了产业税负。

2.第二产业:税负持续下降,与全国差距拉大,在各省排位长期偏低。2010~2014年,河北省第二产业税负由14.25%下降到13.68%,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由4.22个扩大到5.05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由第22位下降到23位。其中:工业税负由14.40%下降到13.36%,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由4.66个扩大到5.47个百分点,在各省排位一直在第24位。

3.第三产业:税负缓慢提升,与全国差距略有缩小,成为税收贡献最高的产业。2010~2014年,河北省第三产业税负由11.94%提升到15.44%,由低于第二产业税负2.31个百分点到高于第二产业税负1.76个百分点,成为河北省税收贡献最大的产业;与全国平均税负的差距由8.84个缩小到7.25个百分点,但在各省排位由第24位下降到25位。

四、行业税负:在十二个主要行业宏观税负中,仅钢铁、建材行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十个行业税负均偏低

长期以来,钢铁、石化、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建材、纺织是河北省第二产业的七大主导行业,占第二产业产值及税收的70%以上;金融、房地产、交通运输仓邮、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为第三产业中的主要行业,占第三产业产值及税收的70%以上。绝大多数省份也以这些产业为经济支柱和主要税源。与全国平均税负相比较,2013年这12个行业的宏观税负呈现“二高十低”特征,③即除钢铁、建材外,其他10个行业宏观税负均较低。

1.第二产业主导产业:七大行业宏观税负差距明显,钢铁、纺织行业税负较低、石化、食品行业税负较高,装备制造业与全国及10个大省平均税负差距最大。从七大行业内部看,不同行业间宏观税负差距较大。按税负高低排序,2014年石化、食品、医药、建材、装备制造、钢铁、纺织行业税负分别为4.69%、4.66%、3.79%、3.39%、2.66%、1.68%、1.20%,其中石化、食品、医药、建材4个行业税负均高于全省工业平均税负,④其他3个行业税负较低。最高的石化行业税负分别是最低的纺织、钢铁行业税负的3.9倍、2.8倍。石化行业以不到全省工业1/8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全省工业1/5的税收收入;纺织行业则以全省工业1/14的主营业务收入,仅贡献了全省工业税收收入的1/33;钢铁行业以全省工业1/3的主营业务收入,仅贡献了全省工业税收收入的1/6。

(1)钢铁、建材两个行业税负高于全国及十个大省平均税负。2013年,河北省钢铁行业税负为1.90%,高于全国平均税负(1.77%)及10个钢铁大省平均税负(1.70%),在10省中排第5位,相当于10省中税负最高的辽宁的53.6%;建材税负为3.21%,高于全国平均税负(2.96%)及10个建材大省(2.41%)平均税负,在10省中排第4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江苏的90.0%。

(2)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纺织四个行业税负低于全国及10个大省平均税负。2013年,河北省装备制造行业税负为2.88%,低于全国平均税负(3.56%)及10个装备制造大省平均税负(3.38%),在10省中排第8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上海的53.53%;食品行业税负为4.59%,低于全国平均税负(7.17%)及10个食品大省平均税负(5.08%),在10省中排第7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湖南的36.28%;医药行业税负为3.67%,低于全国平均税负(4.62%)及10个医药大省平均税负(3.86%),在10省中排第4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浙江的46.1%;纺织行业税负为1.25%,低于全国平均税负(2.53%)及10个纺织大省平均税负(2.54%),在10省中排第8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广东的30.3%。

(3)石化行业税负低于全国平均税负,但高于10个大省平均税负。2013年,河北省石化行业税负为5.26%,低于全国平均税负(5.79%),但高于10个石化大省平均税负(4.98%),在10省中排第8位,相当于税负最高的陕西的39.1%。

2.第三产业主要产业:五大行业宏观税负有高有低,提升速度也有快有慢,但始终低于全国平均税负,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税负最高、提升最快,但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也较大。从五大行业内部看,各行业间宏观税负差距较大。按税负高低排序,2014年房地产、金融、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住宿餐饮业税负分别为48.29%、20.53%、14.68%、5.04%、4.99%,其中,房地产和金融业税负均高于全省第三产业平均税负,其他3个行业税负较低。最高的房地产业税负是最低的住宿餐饮业税负的9.7倍。房地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三次产业的1/10,但却贡献了全省三次产业税收收入的近1/3。

(1)金融业、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两个支柱行业,宏观税负水平都有较大提升,但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持续拉大。2010年以来,河北省金融业、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增长很快,年均增速分别高达25%、35%左右,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做出重大贡献。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河北省金融和房地产企业数量不多,规模较小,能走出省外的龙头企业寥寥无几,差距非常明显。2010~2013年,这两个行业宏观税负分别由18.33%、28.50%提升到19.47%、45.70%,但与全国税负差距分别由10.44个、6.87个百分点增加到11.79个、7.84个百分点。

(2)交通运输仓邮业宏观税负稳步上升,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呈缩小趋势。受益于优越的地理区位,河北省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尤其是现代物流业发展很快,河钢、冀中、开滦等支柱企业都成立了国际性物流公司,促进了相关税收的增长。2010~2013年,河北省交通运输仓邮业税收收入年均增速17%,宏观税负由4.34%上升到5.17%,与全国税负差距由3.86个缩小到3.10个百分点。

(3)住宿餐饮业宏观税负略有下降,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略有拉大。长期以来,受制于城镇化率、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偏低等因素影响,河北省住宿餐饮行业集中度较低、连锁化程度较弱、整体发展速度较慢,一些高端住宿餐饮所受影响较大,营业收入和实现税收都有所下滑。2010~2013年,河北省住宿餐饮业宏观税负由6.68%下降到5.88%,与全国税负差距由0.51个百分点扩大到0.54个百分点。

(4)批发零售业宏观税负有所下降,与全国平均税负差距有所缩小。近年来,受传统思维和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所限,在电商竞争、成本上升、销售下降等多重压力下,河北省多数批发零售企业转型升级缓慢,一些服装、鞋帽、箱包市场逐渐萎缩,甚至倒闭,影响了行业税收。2010~2013年,河北省批发和零售业宏观税负由15.66%下降到15.15%,与全国税负差距由13.10个缩小到10.97个百分点。

五、区域税负:沿海地区、冀中南地区税负水平较低,环首都地区宏观税负明显较高

河北省地域分为沿海(秦唐沧)、环首都(廊保张承)、冀中南(石衡邢邯)三大地区。近年来,财政收入区域格局呈现沿海地区地位下降、冀中南地区地位稳定、环首都地区地位上升的特征,相应地,在区域税负比较上三大地区也出现较大差异。

1.全部财政收入税负水平:以唐山为代表的沿海地区税负较低、提升也较慢,以廊坊为代表的环首都地区税负较高,提升也较快。2010年,沿海、环首都、冀中南三大地区宏观税负分别为11.19%、12.57%、10.63%,2014年分别为11.22%、15.85%、11.91%,分别提升了0.03个、3.29个、1.29个百分点。其中,沿海地区的唐山宏观税负下降最多(下降了0.72个百分点),税负水平也最低,2014年为9.10%;冀中南地区的衡水宏观税负提升最多(提升了5.47个百分点);环首都地区的廊坊宏观税负水平最高,2014年为19.78%。

2.一般公共预算税负水平:以唐山为代表的沿海地区税负较低、提升也较慢,以廊坊为代表的环首都地区税负较高,提升也较快。2010年,沿海、环首都、冀中南三大地区宏观税负分别为4.72%、5.98%、4.70%,2014年分别为5.94%、9.04%、6.39%,分别提升了1.22个、3.06个、1.69个百分点。其中,沿海地区的唐山宏观税负提升最少(提升了0.82个百分点),税负水平也最低,2014年为5.20%;环首都地区的廊坊宏观税负提升最多(提升了4.36个百分点),税负水平也最高,2014年为12.20%。

注释:

①周边省市指与河北省接壤的北京、天津、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南、山东7个省市。

②税种宏观税负指该税种收入与税基比值。其中,增值税税基为工业增加值与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之和;营业税税基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剔除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和建筑业增加值之和;企业所得税税基为企业盈余;个人所得税税基为城镇居民收入总额。各税种均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并将2012~2014年营改增收入列入营业税。

③各行业宏观税负指该行业税收收入与税基比值。其中:第三产业各行业税基为行业增加值,工业行业因无行业增加值统计,以《2014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的规模以上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因我国在2012年对规模以上企业口径进行了调整,工业行业税负前后数据不可比,故仅进行省份间横向比较。

④2014年,以主营业务收入为税基计算的河北省工业平均税负为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