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新常态下的供给侧改革与中国产业结构升级 ——基于钻石理论的视角(下)

2017年02月16日 来源:《国民经济管理》 作者:徐礼伯 钞小静 苏德金

微观动力机制构建将大幅度消除因体制原因导致的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背景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现象,让企业的“身份”不再成为影响盈利水平的因素,让企业的回报只能通过努力获得。这将有效激励企业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竞争,致力于创业创新,潜心研究市场需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供给质量与效率。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业获得了很多发展机会,但由于体制原因也造成了许多不公平,专权、特权、行政垄断等因素广泛存在,导致市场信号扭曲。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通过“寻租”往往会比认真按市场规则经营取得更大的回报,企业的“短视”行为往往可能反而是理性务实的选择,注重创新的企业可能还不如模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发展。但是,无论这些企业在短期内取得了多好的财务绩效和发展速度,短期的理性并没有取得长期竞争力的有效提升。所以,必须通过微观动力机制的构建,消除这些不利因素,让企业消除短期“投机”思想,在经营中真正立足长远围绕核心资源与能力进行持续的投资与积累,打造别人难以模仿的竞争力。

在产业竞争优势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企业的活力。⑭一旦微观主体的动力与活力得到激发,整个经济将走上升级的轨道。因为,生存发展的动力以及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企业专注于竞争,专注于用更好的方式来满足市场的需求。前面分析表明,企业为了更好地提升供给的质量与效率,会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自己最擅长的环节,而将一些环节外包,使产业链出现了从纵向一体化向纵向分离的趋势⑮,这种分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产业结构演变的过程,也是生产性服务业得到发展的过程。从表现形式上看,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不断发生改变,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步上升,而第二产业的比重逐步下降。更关键的是,这种演变过程带来的不仅仅是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的变化,而是三次产业本身竞争力得到提升,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对第二产业形成强大支撑,让其更有效率和竞争力,能更好适应市场需求。产业结构升级的本质是效率的提升,而不单是产业间比例关系的变化,通过构建微观动力机制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才更符合其内在逻辑。中国现在产业结构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三次产业间的比例关系,而是三次产业本身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是低水平产能过剩和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背景下,中国制造业总体上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现在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向中高端跃升,真正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拿出一批足以让中国人感到自豪的产业,从根本上提升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不是第三产业占多少比重。

(二)用市场的力量化解产能过剩,尤其是“隐性”过剩⑯

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不能为了化解而化解,不能消极化解,要走出“化解—再过剩—再化解”的怪圈,要通过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并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二是不仅要消化显性的产能过剩,更要消化隐性的产能过剩,要解决看不见的、潜伏在经济“肌体”里的还没有爆发出来的将导致产能过剩的“病毒”,要消除一些行业正在迈向过剩的潜在趋势。

要做到这两点关键是要注意运用市场的手段,充分发挥微观主体的根本作用,不能简单通过行政手段刚性地削减过剩产能。即使在产能过剩严重的产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力、效率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些竞争力差的企业自然将被市场所淘汰。如果由政府来主导,那么保谁减谁呢?政府怎么保证淘汰的是效率低的企业,怎么保证企业不“寻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适当的产能过剩并不全是坏事,一个行业不经过激烈竞争的洗牌不可能成熟,不经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就不会崛起真正优秀的企业,也不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所以,尽管现在的产能过剩有政策、体制、不当干预等原因,但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依靠市场办法,通过竞争让部分企业退出市场,那些能活下来的企业说明它们能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它们经过竞争的历练也提升了竞争实力,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

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化解产能过剩必定需要有新的增长点补上去,那么补什么呢?这更要采取市场的办法。如果政府用行政手段将化解过剩产能转移出来的资源配置到其他领域,怎么能够保证新投入的领域就符合未来市场的需求呢?实践证明,企业在竞争的一线,比政府更了解消费者,更能把准市场的“脉搏”,政府不可能比企业更了解市场,也不可能比企业更了解哪些是更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政府一味扶持具体产业的后果往往是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竞争力弱,光伏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政府的不当干预造成短期内产能的快速扩张和极大的资源浪费,但并未掌握该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的竞争力并没有得到提升。不光是中国,环视各国,若是政府强力介入的产业,绝大多数无法在国际上立足。⑰如日本政府主导的航空工业、软件一直未能跃居国际领导地位,而政府影响力弱的传真机、机器人、复印机等反而成为竞争力强的产业;韩国政府大力投入石化、机械等产业,但成绩同样不佳。所以,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尤其要用市场的办法鼓励企业寻求新的增长点,消除形成新过剩的机制。

用市场的力量化解产能过剩符合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理。产业结构升级不是产业结构的简单调整,也不是不同产业的此消彼长,而是同一产业在进化中不断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而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的过程,或者是新的产业比老产业能更好适应市场需求而替代老产业的过程,这种同一产业的演变以及产业间的更替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是优胜劣汰的。当出现企业倒闭,那一定是出现了更有竞争力的企业;当出现行业整体过剩,那一定是出现了效率更高的产业。这些都是社会的进步,伴随的必定是整体供给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而这个过程就是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

要强调的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确实为化解产能过剩带来一定机遇,但机遇的把握还要靠企业自己,企业能否将过剩产能转移到国外,取决于能否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受到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的制约,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需要扎扎实实地积累,需要强大竞争力的支撑。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贸然大规模走出去反而是危险的。本来中国光伏产业是大规模走出去的,光伏产品的市场约90%在国外,主要在欧洲,但由于我们的产能庞大,又缺乏核心技术和国际贸易争端处理经验,面对欧美市场的双反调查,整个行业几乎瞬间陷入困境。因此,通过走出去化解产能过剩仍要坚持提升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不能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地提升。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新型“强”政府

供给侧改革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意味着弱化政府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弱”政府。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鼓励自由竞争,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实实在在的“强”政府,美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经济违法、维护市场秩序、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重大创新政策等方面一贯是强有力的。所以,在供给侧改革中的政府职能转变,改变的仅是政府作用于经济的方式,并不是政府影响经济的程度,中国需要建设一个新型的“强”政府,为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和保驾护航。正如钻石理论指出的,政府应该扮演新的、具有建设性和行动性的角色,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尽力去创造一个支撑生产率提升的良好环境,这意味着政府在有些方面应该尽情不干预,而在另一些方面则要扮演积极的角色。

1.微观动力机制构建需要一个新型“强”政府。微观动力机制构建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这种环境不会自发形成,需要有顶层的制度设计,需要打破现有运行体制,需要冲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需要打破阻碍效率与国民福利提升的垄断,需要取消一切阻碍公平竞争的专权与特权,还要破解价值链中低端“锁定”难题等。所有这些改革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每一项改革都需要有巨大的魄力和勇气。除了这些体制问题外,中国经济的发展还需要超越以数量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这种发展模式的转换需要政府科学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2.形成产业发展条件需要一个新型“强”政府。根据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拥有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的原因在于这个国家具备了造就该产业的条件,即钻石体系的四个要素,政府虽然不是这四个要素的组成部分,但政府可以对每个要素产生积极作用,这种作用是理解政府与竞争关系的最佳方式。对中国而言,在传统比较优势逐渐丧失的情况下,转变政府职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钻石理论,传统比较优势丧失并不可怕,最令人担忧的并不是要素的约束,而是没有让要素升级的机制,只要有了这个机制,要素的劣势不仅可以消除,甚至劣势本身反而是竞争优势的来源,这个过程就是产业升级的过程,而产业升级的根本动力正是来源于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促进生产要素升级的环境。

(四)优化需求结构,尤其是“三驾马车”自身内部的结构

供给侧改革并不排斥需求管理,反而需要需求管理的协同。需求条件是钻石理论的四要素之一,对企业经营、产业升级具有重要导向和拉动作用。随着环境的改善,微观动力机制建立,市场需求的信息将逐步得到有效的传递和回应,这时需求条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中国的需求结构仍有改进的必要和空间,需要提高消费需求的比重,减小对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的依赖,但相对于这种优化“三驾马车”之间的结构而言,更迫切需要优化“三驾马车”自身内部的结构。在投资需求方面,要提高企业投资的比重,提高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等投资的比重,在政府投资中要增加民生、环保等投资的比重;在出口需求方面,在尽可能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要更注重中高端市场的拓展,以提升供给的品质、档次和附加值;在消费需求方面,要提升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优化收入结构,提升消费者的品位、挑剔性和成熟度。

钻石理论认为,需求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内行而挑剔的消费者是一国企业追求高质量、完善产品造型和精致服务的压力来源,这有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和创造,从而提升竞争力。由于人均收入的限制,加之收入差距大,多数中国消费者更关注产品的价格而不是品质,消费的特点也让企业对成本与价格的追求到了极致,而忽视了品质的提升,这逐步让企业进入了“低品质陷阱”,难以超越,从而使得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只能是廉价低质的形象,但这种低价的优势已越来越难以维持。所以,需要培育内行、挑剔、成熟的消费者队伍,提高企业经营的难度,让其受到锤炼,从而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产业结构升级。

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需求虽然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但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率不高使得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供给体系的问题反过来又制约了需求水平的提升,所以需要进行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从全局的高度实现经济调控的重心从需求侧向供给侧转变,是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和手段。它不同于传统的需求管理,不再强调通过投资需求的拉动来“改善”所谓产业结构数据,而是强调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符合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规律。但供给侧改革不排斥需求管理,相反需要需求管理的协同。构建微观动力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新型“强”政府、化解产能过剩尤其是“隐性”过剩、优化需求结构尤其是“三驾马车”内部的结构等应是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其实施将内生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政策建议

1.在构建微观动力机制方面。关键是要建立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减少行业准入的行政性门槛,逐步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减少财政直接补贴,可尝试政府补贴转为政府购买。政府购买可用市场信号向企业传递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不仅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而且企业之间为了争取政府订单会进行竞争,有利于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近年来,一些地方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取得较好效果,值得研究和推广。

2.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要坚决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但要分行业区别对待,对高污染行业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关闭,其他行业宜用市场手段让企业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修订提高各类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出台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倒逼企业创新。不应因就业等原因扶持落后产能,更不应出台短期刺激政策消化落后产能的库存,还要防止出现新的产能过剩。鼓励企业间通过市场手段重组,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提升竞争力而“走出去”。

3.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鼓励企业创新,降低融资成本以激发企业创业和投资,大力发展教育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改进官员考核体系以消除其对企业直接干预的动机,着力推进生产要素升级等。放弃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产业政策转变,《中国制造2025》在弱化行政干预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努力,但总体上看,从选择性产业政策体系转向功能性产业政策体系的改革仍不够彻底,需要进一步推进。

4.在优化需求结构方面。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升工资占GDP的比重,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提高消费倾向;普及各类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的成熟度,培养挑剔消费者队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环保等领域;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等投资。

注释:

①徐光辉:《从“价值创造”开始——论中国经济战略转型》,《管理世界》2011年第11期。

②⑨⑭⑰[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信出版社2007年版,第78~89、505~511、117、4页。

③贾康:《突破需求管理局限推进供给侧研究创新》,《中国证券报》2015年11月17日。

④吴敬琏:《切实推进改革,方能应对增长乏力》,《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10月27日。

⑤厉以宁:《论从供给方面发力》,《北京日报》2015年12月7日。

⑥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消费者海外旅游消费总额达1.2万亿元人民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效供给不足的严峻性。

⑦⑧赵昌文、许召元、朱鸿鸣:《工业化后期的中国经济增长新动力》,《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6期。

⑩张杰、卜茂亮、陈志远;《中国制造业部门劳动报酬比重的下降及其动因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12年第5期。

⑪吴敬琏:《经济下行期,推进改革方能治本》,《新华日报》2015年11月18日。

⑫贾康:《问道供给侧改革》,《上海证券报》2015年11月12日。

⑬贾康:《论供给侧改革》,《管理世界》2016年第3期。

⑮郑方:《从纵向一体化到纵向分离——基于对立统一关系的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10年第11期。

⑯除了去产能,供给侧改革还需要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这五项任务中,去产能是首要任务,限于篇幅,这里主要讨论去产能问题。

作者简介:徐礼伯(1973- ),管理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钞小静(1982-  ),经济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苏德金(1983-  ),管理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