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下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创新研究

2017年01月16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梅佳 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 兰强

中央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新思路,主要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有效供给不足、供需出现严重矛盾的现状,转换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把过去过度侧重于需求端的思路,调整到更加重视供给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并通过“供给侧改革”把长期积累下来的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投入产出效率低等问题解决好。

电力作为现代能源体系的主体,也是能源甚至其他行业的枢纽。“十二五”时期,电力行业发展呈现新态势,电力消费增速明显放缓、能源结构性矛盾开始凸显。未来“十三五”期间,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调整电力能源结构,从供给侧发力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的培育,实现清洁生产,构建能源高效利用新模式,加速产业链拓展升级并不断创新产品完善服务,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将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趋势。

一、“供给侧改革”下的电力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趋势

结合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从我国电力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趋势看,应着重考虑如下几种发展模式[1][2][3]。

(一)煤电一体模式

煤电一体化是指煤炭企业沿产业链进行煤炭产品的采掘、洗选加工,供给下游的发电企业;而发电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维持资源供给等目的,在实质上与煤炭生产企业形成的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相互依托的纵向一体化关系。煤电一体化模式及相关产业政策是为适应我国能源调整而提出的,以引导国有大型能源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进行跨所有制、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并主动向煤炭、电力、运输等产业一体化方向发展。通过采用废水净化处理及回收利用、矸石发电等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实现矿井水、化工废水、煤矸石等合理利用,使得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

(二)热电联产模式

热电联产是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是联合生产的一种高效能源的生产方式,是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机发电机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它与热电分产相比可以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率,是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电力企业可积极投入建设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节水环保型燃煤供热项目替代高耗低效、污染严重的小热电机组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大力调整热电结构,使用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等高效洁净的燃煤发电技术;采用天然气、生物质能(如甲烷等)等清洁能源、新能源供热,形成高效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模式;加强对煤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副产物、强煤渣碱性水等的综合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益。

(三)港电一体模式

港电一体化模式主要通过在临港地区设立电厂,并以电厂为龙头按照产品原料最大化延伸、资源能源最大化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港口运输的成本优势,规划一批与煤电产业上下游关联紧密、资源能源共享互供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的项目。港电一体化项目对于电煤的运输成本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这主要得益于运输的规模效益,以及多式联运中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紧密衔接降低衔接成本,相对传统的单一运输模式,在距离、速度上也更具优势。通过港电一体化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港口物流设施,吸引产业和人才集聚,带动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使临港地区经济快速迈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新能源替代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基本形成了以石油、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这种过度依赖石油、煤炭的能源结构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新能源逐步替代传统能源已成为解决当前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趋势[4]。在新能源的开发中,最有前景的是太阳能、风能以及核能等,相关企业应逐步提高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以及核能发电在能源提供中的比例。同时,进一步开发能源利用技术,充分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加大节能技术的投入力度,最终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循环经济奠定基础。

二、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的特点

上一节中,我们结合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有关精神,探讨了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今后发展的主要模式。总体上看,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从规模经济性和基础行业特征分析,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的融资特点[5]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

(一)电力行业循环经济项目融资需求

1.降低成本

一般来说,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所涉及的投资额巨大、资本密度程度高、运作周期长,因此,如何有效地降低成本是融资结构的选择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选择融资模式时,尽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完善项目的投资结构,增强项目的经济强度,并尽量分散项目的风险以获取较低的债务资金成本;第二是合理选择并科学确定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并提高项目再融资的灵活性;第三是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利息冲抵所得税、税务亏损结转、费用抵减、减免预提税等等。充分利用政府部门为了发展经济制定的一系列的投资鼓励政策,其中很多政策也是通过税前税后的规定而与项目的纳税基础紧密联系起来,因此,投资者完全可以利用这此税务减免的手段来抵减项目的投资成本和融资成本。

2.实现完全融资

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需要投资者注入一定量的股本金作为项目建设的基础性经费支持。投资者股本金的融入可以考虑以担保、租赁等非传统的形式来完成,这可以看作是对传统资金注入方式的一种替代,投资者据此来实现项目的完全融资。但这需要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过程中充分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项目现金流量的充足程度是贯彻这一原则的基础。

3.实现风险分担

风险分担是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模式选择的基本原则之一,合理的融资模式可以将非系统风险消化分解。保证投资者不承担项目全部风险责任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在项目投资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的第三方等项目参与主体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力争将对投资者的债务追索降到最低。在项目建设不同阶段中存在的各种性质的风险是可以通过合理的融资结构设计分散开来的。例如项目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以后,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就有可能被限制在一个特殊性确定的范围内。

(二)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所面临的制约条件

1.长久稳定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国家对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然而,由于行业本身的特点例如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技术研发投入较高等等,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目前,国家还没有形成稳定、约束、制度性的相关投资机制,没有建立行业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支持政策,没有设立专门的产业投资基金,没有制定涵盖银、证、保的综合性金融支持的专项优惠措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尽管国家已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但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仍不完善,再加上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初期投入巨大且投产后受市场影响波动明显等特征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不符,因此,各金融机构对此积极性不高,很难对相关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从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贷款的结构和类型上看,贷款仍主要用于热门优势行业的长期投资和工业企业生产运营资金所需,稳定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2.企业间接融资比例较高

近年来,五大央企发电集团和粤电集团,银行贷款和票据融资占八成以上,债券融资不到两成。间接融资中,绝大部分来自国有银行,仅国家开发银行就累计发放电力贷超过2万亿元,支持建成水电、火电、核电装机容量近4亿千瓦,超过全国电力装机容量1/3。如果加上另外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保守估计国有银行融资也将达80%左右[6]。当前我国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相关项目主要由国有企业承建运营,因此其融资模式也大多以间接融资为主,主要在于国有企业融资成本承受能力略高且对价格不敏感,加上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出于风险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往往设置较多门槛,其贷款更多投向国有企业,与此同时,政策机制不完善、担心风险回报等因素也限制了大批民间资本的注入。

3.投融资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的循环经济投融资仍以国家财政为主,一些投资不是建立在市场运作基础之上,导致投融资效率低下。例如,在一些园区,以行政手段安排相关企业入园,经济效益上考虑的较少,导致园区运作成本巨大且效果不理想。还有一些企业受国家投融资政策支持的影响,盲目上马循环经济项目,相关产品与市场脱节,造成效率低下。此外,投融资政策的科学可行性还需提高,主要表现在资金在投放前缺乏科学全面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项目结束后缺少评估机制,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造成投资的浪费。为确保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投融资的高效运行,还需要完善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由于相关配套政策(如电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制定及实施的滞后,企业较为缺乏创新活力及开拓意识[7]。

三、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创新模式

结合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融资的特点,为克服以往融资模式的弊端,加大对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我们给出了如下融资创新模式。

(一)产业链票据融资

自2009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来,债券市场陆续出现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区域集优中小企业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品种,为中小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创造了条件。2014年下半年,首只定向可转票据成功发行,使得信用增进措施匮乏的中小企业更容易进入直接融资领域[8]。

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由核心企业(一般为发电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组成,通常核心企业由于规模大、实力强,公司化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来源较为广泛且相对充裕。我们对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票据融资模式设计如图1所示:产业链票据一般由核心企业发行,并将所募集资金委托核心企业下属财务公司、资本控股公司或商业银行管理,为整个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委托方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存管募集资金,并根据核心企业上下游公司的资金需求,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常对产业链内企业贷款期限要短于票据的期限,这样当部分企业贷款到期后回收的资金还可以继续用于对下一家企业进行贷款。与此同时,贷款企业及时还本付息以保证资金在债券到期前可以循环使用,同时保证债券在到期时能够按时偿还。这样依托于核心企业的信用资源[9],就可以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并能够实现资金的循环使用。在债券的增信措施方面,可通过核心企业下属财务公司、资本控股公司或商业银行提供的定向保理业务,主要依托核心企业的龙头作用,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中小企业增信,与传统的贸易融资授信业务相比,定向保理业务不再局限于单独的一户或几户授信客户的银行信用,而是通过对整个循环经济产业链进行授信评估,从而达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资源整合,增进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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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产业链的融资租赁

一般地,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由核心企业——发电企业实力强,信用好,融资方面有很大的便利。基于产业链的融资租赁模式,是由核心企业提供担保分担租赁公司风险,解决产业链内中小企业自身经营风险高又不能提供可靠抵押担保的现实困境。具体模式如图2所示:承租企业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核心企业为承租企业提供担保(一般为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回购协议),保证在承租企业无力偿还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时,核心企业代承租企业退还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的资金。在这一模式下,租赁公司可以将租赁风险降到可控的范围内,核心企业也能通过下游客户的融资租赁促成交易,而得到最大实惠的还是融资成功的中小企业。这可以算是一种“三赢”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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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混合制双GP产业投资基金

就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来说,无论是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生产、产业链的建立,还是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都具有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这种投资及生产经营特征与商业金融机构的逐利行为存在一定矛盾,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推进容易出现资金供给的“市场失灵”,容易形成在发展支持上的商业信贷缺位,使得企业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来启动和完善产业循环的各个环节;财政资金、国债资金等国家政策性资金又存在投资效率问题,不是市场化解决资金问题的好办法。

为拓宽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效率,应建立国有混合制双GP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所谓GP,全称为General Partner,即普通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中的出资人、隐名合伙中的出名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无限责任合伙人的统称。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分享合伙收益,每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在隐名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中,只有其中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双GP即两个普通合伙人,每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相比一个普通合伙人,双GP的优势明显;国有混合制即混合制经济性质中既包含国有资产又有民营资本,国有混合制充分体现了安全规范与灵活高效的双重优势,国有混合制结合得好就会产生“1+1>2”的效果,甚至会产生倍增效应。

四、结语

“供给侧改革”需要找准制度突破口,经济制度和模式的转变至关重要,以理性需求调动有效供给,以有效供给创造理性需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倒逼产业结构升级和环境综合整治,是“供给侧改革”的重点领域。同时,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和金融二者之间相辅相成,除了上一节中提出的具体创新模式外,还应注重加强市场体制的适时调节、合理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以宏观为导向,以市场为机制,才能实现金融体系更好的创新,从而实现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更好地服务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