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建设】强举措 出实招 求实效——青海省科技厅开创科技人才工作新局面
2021年04月27日 来源:科技部 作者:青海省科技厅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时代科技人才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青海省科技厅党组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工作,不断在引才育才上见实效、在改革措施上见实招,推进科技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重谋划,强化科技人才重要性。编制好新一轮科技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科技人才发现、培养、引进、使用,全面提升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战略引领和支撑作用。健全人才培养指标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创新平台建设和评估等过程中将人才培养、引进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评价和考核,加强对项目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引进数据统计和服务。
强支持,推进科技人才量质提升。依托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基础研究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促进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成长。切实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引才聚才作用,积极支持藏药新药开发、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牦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筹建。依凭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原转化医学中心等创新平台,为科技人员提供研发条件和发展基础。对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分层次给予直接和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或申请省科学技术著作出版资金、使用共享入网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补助等资助时给予重点支持。
促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开展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改革试点,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试点。突出高端科技人才支持保障,开展“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试点。开展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落实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探索实行科技人才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考核。
增交流,深化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围绕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制定引智项目管理办法,探索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对引智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东西部科技合作长效机制,落实部省会商、科技援青、省院合作等机制,组织实施科技援青计划,支持省内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创新平台、促进科技园区合作、达成科技服务机构间战略合作,推进《青海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2021-2025年)》签订,吸引各类人才。
重引育,促进科技人才不断成长。推进国家级人才选拔推荐和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等省级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充实省政府科技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已聘任科技顾问及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专家的战略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开展创新战略咨询和科技交流合作。高质量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遴选2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学科带头人,并开展全面评估工作。选派8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不断完善“专家—科技特派员—农牧户”三位一体的青海省农牧区信息化主动服务模式。
优服务,提升科技人才服务水平。搭建“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窗口”对外,为科技人才引进、选拔、管理和协作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建立符合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需求的国内国际科技人才库,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做好人才对接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