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举措】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2019年07月12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刘慧

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争取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区营商环境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主要任务: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按照三精简、一优化、一透明原则: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一是方便企业开办。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按照国家要求,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将全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是简化办理建筑许可。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三是方便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提高水电气暖行政审批效率。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压缩水电气暖办理时限。供水方面,盟行政公署所在地、市辖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各旗县(市)城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是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办理,同房屋交易、税务等部门实现同址办公,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主题清单。缩短办理时限。

五是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增加金融市场主体。鼓励外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在内蒙古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程,落实税费等支持政策。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优化企业融资环境,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等专营服务机构。

六是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压缩缴税退税办理时限。简化跨区域迁移纳税人业务办理流程,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实现税务登记等6类事项全区通办,对跨省(区)经营企业提供涉税信息报告等4类15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提升办税服务水平,推进前台后台业务融合,实现办税服务厅业务“一厅通办”。

七是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扩大利用外商投资,放宽重点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提升重点区域利用外资水平。推动跨国公司区内发展,鼓励外资企业在区内研发创新,加快构建境外投资经贸合作伙伴网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多证合一”业务,全面推广“单一表格、一窗受理”模式。

八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探索适合工业发展体系的电价机制。有序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规范重点行业用电基本电费。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持续减轻涉企税费。动态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更好发挥政府调控职能。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