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举措】深圳 发布“22条” 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

2019年07月11日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记者 刘传书

为进一步扩大科研机构的自主权,重点支持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营造更加宽松的科技创新环境,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

据了解,《方案》旨在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实现“体系架构市场化、关键环节国际化、政府布局主动化、高校支持稳定化、人才支持梯度化、深港澳合作紧密化、国际交流全面化”。

在为科研机构“松绑”方面,《方案》提出,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

在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用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用提供明细,并取消监管银行和10%的项目验收保证金等要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资助金额较低、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还将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在支持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每年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30%以上要持续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