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以色列实施“科技孵化器战略”促进创新发展的经验借鉴
2016年08月02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金处 潘利
以色列乃弹丸之国,人口800多万,面积2.6万km2(和珠三角七市面积差不多),资源匮乏,强敌环伺,然科技创新层出不穷:发明了计算机最核心部件——微处理器和奔腾处理器,医疗设备、生物技术、高端军工技术引领全球,拥有5000多家高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达到90%以上,GDP持续保持7%以上增长率。为何以色列科技创新动力绵绵不绝?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实施“国家科技孵化器计划”,打造了众多高科技孵化器,将无数的高端科技孵化为企业、转化成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层出不穷、活力四射,犹如源头之水提供了绵绵不竭的支撑。以色列依托科技孵化器实现创新发展的经验值得广东借鉴。
以色列依托科技孵化器推动创新发展的主要做法
以色列孵化器是“世界上最好的孵化器”,共孵化出1500多家世界顶级的科技型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数量全球第二,比中日韩三国的总和还多,助推以色列成功转型。
(一)定位准确,目标明确。
以色列根据国情特点,对孵化器进行了准确定位和选择明确的目标。一是前期定位为公益性。1991年以色列实施“国家科技孵化器计划”,在仝国建立了24个科技孵化器。这一时期,以色列刚刚摆脱“停滞十年”,大量高科技移民缺乏资金、金融支持,为充分运用好人力资源,成立公益性孵化器。孵化器对通过筛选的每个科技项目资助30万美元;政府不从中获利,孵化成功后,项目企业按其产品销售额的3 -5%比例逐年向政府还款,直到政府资助款还清为止。二是只针对高科技项目。以色列技术孵化器只针对“新的技术创意”,针对高新技术进行孵化。凭借世界一流的学术和军工专家对技术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测,能够精确筛选具有独特技术的项目加以孵化。三是注重孵化早期阶段科技创业企业。该国孵化器主要为早期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孵化支持,如政府资金以及配套的风险投资85%以上投向早期高科技创业企业,而欧洲、中国的孵化器资源更多向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提供服务。统计表明,95%高科技企业会在创业后三年内死亡,以色列孵化器针对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度过死亡期,大大提高了创业企业的成活率。
(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
以色列政府主导孵化器发展,但不干预孵化器具体运作,而是遵循市场规律,保障孵化器良好运营。一是专业人士制定政策。以色列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具体负责“科技孵化器计划”,由OCS领导的孵化器计划指导委员会是一个决策机构,负责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在政策制定中,一般由来自工业、商界和学术机构的专业人士共同组成一个政策制定委员会,专门制定相关政策。二是财政大力扶持。OCS每年用于孵化器的预算约3000万美元。在孵化器的两年内,每个项目拨款30万美元(生物项目最高可达180万美元)。三是市场化运作。每个孵化器都由经验丰富且有能力的人任总经理,由企业和行业高管、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员、大学和学术机构的教授以及公众人物组成项目委员会,参与项目筛选,并在孵化阶段履行监督、引导、定向和咨询职责。项目一旦批准通过,一家独立股份公司就会成立,按照贸易公司的方式运营。孵化器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技术和行政方面的支持。每个孵化器允许同时孵化10-15个项目,平均每年消化3-8个项目。
(三)对接世界“风投”,整合全球资源。
以色列对接各国风险投资,充分运用全球资源,建设创新网络,打造全球最成功的孵化器。一是积极吸引全球风险资金投资孵化器。以色列通过实施“YOZMA计划”(风险投资基金),吸引全球风险资本投资该国孵化器在孵企业,使得孵化器在孵项目从一开始就得到美国、欧洲投资公司青睐,按照欧美商业规则运作,确保孵化企业技术引领全球。同时中国、日本、韩国等大型企业也纷纷投资以色列,发现适合本国的创新企业。二是吸引世界顶尖资源建设孵化器。鼓励全球顶级跨国公司设立孵化器,如google在海法设立专业孵化器孵化搜索、应用软件、分析器等技术项目。与欧洲生命科学孵化器合作,集中全球最顶尖的人才和设备,建立以色列生命科学孵化器,如RadBiomed孵化器。三是建立学术与企业利益共同体。以色列在各个高校成立技术精英中心,在基础领域进行全球最尖端的研究,重点是生物科技、分子医药、纳米技术等方向。精英中心研发的技术由11家TTO(以色列科技转移办公室)向孵化器进行孵化。TTO建立利益分享机制,规定将研发人员视为创业者,并获得大部分的报酬,研发人员报酬严格由科研带来的利润决定,从而将创业和科研利益捆绑一起,建立命运和利益共同体。
(四)与时俱进,提高效率。
随着市场发育完善和实际需求多元化,以色列及时对孵化器进行私有化改造,并积极实施新的孵化器计划。一是对孵化器进行私有化。孵化器计划在20世纪90年取得巨大成功,为吸引私人资本参与、提高孵化效率、满足更多需求,以色列及时对原有的孵化器进行私有化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公司、私人资本和个人可以控股或完全控股孵化器,孵化器由非盈利变为盈利,完全按照商业公司模式运行;实行新的资助办法,将拨款改为软贷款,6年内还清;加大投入,资助额度由每个项目30万提升为35-60万;孵化器持有孵化项目股权由原来20%提高到30-70%。二是实施新的孵化器计划。为支持边远地区发展,支持更多公司发展,以色列实施新的孵化器计划,支持研发性公司、计划在市场推销新产品的公司、试图通过IPO募资的公司以及正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公司;这些经过筛选的公司两年内每年可以从OCS得到12万美元的贷款。
推动广东孵化器建设的四点建议
以色列发展孵化器经验对我省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广东正在加速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学习借鉴。
(一)分类建设,加大对早期创业企业的孵化。
以色列孵化器前十年主要定位为公益性,服务于早期创业企业,注重对独特技术项目孵化。建议我省孵化器建设充分借鉴此经验,一是建设一批公益性科技孵化器。象以色列科技孵化器一样,公益性孵化器专门孵化有独特技术的项目,注重对高校科研院所高端科技研究项目进行跟踪孵化,孵化一批能够跟上时代前沿技术的企业。引导公益性孵化器真正回归孵化功能,将资源投向初创企业,而不是将孵化器建成了加速器、产业园。二是建立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的专业孵化器。借鉴以色列整合全球资源经验,结合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整合国内外科技力量,建立一批诸如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技术的专业孵化器;积极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独立孵化器,推动孵化的技术真正具有国际视野,真正能够引领全球技术潮流。
(二)完善孵化机制,提升孵化能力。
以色列孵化器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充分服务,主要依托完善的机制。建议广东孵化器建设,一是建立孵化器和学术科研利益共同体机制。借鉴以色列孵化高端技术过程中,科研人员在利益分成中占到大部分比例的经验,建议我省孵化器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利益分享机制,让技术发明者和专利拥有者以及提供关键支持的科研人员分享大部分利润,让学术科研与孵化器成为利益共同体。二是建立集聚机制。鼓励咨询、会计审计、知识产权、法律、技术标准、专业会展等中介服务机构与孵化器合作,或向孵化器集聚,拓宽服务内容,满足创业企业多种需求。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全方位提供金融支持。
以色列通过实施“YOZMA计划”,吸引全球风险资本投资以色列孵化器,满足以色列创业融资需求。建议广东,一是建立风险引导基金体系。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引导基金体系;在省级层面,由省政府每年出资100亿元设立母基金,由省属国有企业代持管理,撬动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参与,组建30家子基金公司,按照80%风险由引导基金承担,项目成功后,引导基金回收本金及15%左右的利益回报,引导风险投资85%以上投向创业企业。二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作用。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把创业企业的成长性作为评估重点,实行担保换期权、担保换股权等“投保联动”,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政府与担保公司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优质科技创业企业融资“蓄水池”。
(四)加大财力支持,完善政策扶持。
以色列设立3000万美元的财政预算,对每个高科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拨款或贷款;建立专业委员会专门制定政策。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投入3亿元左右资金,对高科技项目进行支持;项目成功后,按照年销售额的3-5%归还本金。二是由专业人士制定政策。建立由知名学者、知名企业高管、跨国企业、孵化器管理层、金融企业高管组成委员会,制定政策。制定细化可操作的指引,推动国家级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