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 新常态背景下福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上)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10期 作者: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徐安勇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推进城镇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旋律。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预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两大课题。从21世纪初开始,我们党更加重视城镇化建设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到2011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中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27%,表明我国从整体上迈入城镇型社会行列,城镇化进程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14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10]即城镇化率达到54.77%,显示城镇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跨入21世纪后,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并提出推进城镇化建设与加快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经济跨越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全省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镇化发展水平有了大幅提高,2014年末全省城镇率达到61.80%,[1]在大陆31个省、市中城镇化发展水平名列第8位。当前,新常态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福建各地亟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研究和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新常态下福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福建各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着重把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紧密围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立“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2]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经济发展进入一个与过去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目前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工业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释放内需潜力的强大引擎和战略重点,而且是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和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仍然极其繁重,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充分体现实行民生优先、惠民富民的政策取向,提出要在2017年比全国提前3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这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目前全省各地需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要求,“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4]亟需认真解决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探索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推进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认为,供给与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主题,最大限度地创造供给和扩大需求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工业化、城镇化最能够创造供给和扩大需求,新型城镇化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5]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通过城乡统筹和产城互动的途径,更好地创造供给和扩大需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经济跨越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既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国各地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之一,甚至未来十年新型城镇化将成为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2014年6月,福建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精神,并结合省情和全省各地的实际,出台《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六大重点任务。当前,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内外条件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表现为城镇空间的扩展,更重要的是表现为通过人口的集聚和城镇人口规模的扩大,不断增加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促进服务产业的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强市场创新驱动,为撬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利的条件。特别是目前我国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资源、成本、市场、环境等约束日益增强,以及一系列体制机制矛盾愈发突出等问题,福建各地要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这一契机,努力探索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新方式,加快形成经济新增长极,缩小与东部省份差距,努力实现后发赶超,推动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新常态下福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镇化发展不协调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历程。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水平得到稳步提高,2014年末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的61.80%。[6](详见表1所示)

表1  2014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3806

100.00

其中:城镇

2352

61.80

农村

1454

38.20

其中:男性

1936

50.87

女性

1870

49.13

其中:0-14岁

613

16.10

15-64岁

2874

75.52

65岁及以上

319

8.38

资料来源:《201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但是,福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仍然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是存在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协调、城镇化发展质量差距大等问题,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面临的新问题。福建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从2014年我国省级行政区城镇化率排名看,同处沿海地区的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8%、65.2%、64.87%,甚至地处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城镇化率已达到67.05%,而同年福建城镇化率仅为61.80%。同时,全省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协调,根据《福建统计年鉴2013》数据分析,在福州、泉州、漳州24县市城镇化率排行中,共有8个县市城镇化率超过50%,其中泉州占了6个,泉州的石狮市、晋江市城镇化率已达到75.9%、61.5%,福州的永泰县、闽清县仅有36%、35%。目前全省城市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城镇的整体实力比较薄弱,城镇空间的分布不均衡。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省城镇数量大幅度增加,1978-2013年全省的城市从6个增加到23个,建制镇数量由62个增加到612个,但目前人口100万以上的4个特大城市都集中在沿海地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闽东南沿海地区已形成城镇密集区,闽西、北内地山区的城镇密度较低,闽东南沿海地区与闽西、北内地山区之间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的差距较大,沿海城镇带以全省44.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79.4%的人口,成为全省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和集聚人口的主要区域。同时,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问题也日益突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水平较低,城镇化的空间布局欠合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限,城乡风貌特色不明显。一些城市建筑布局和城镇化空间布局欠合理,城镇格局存在“小、散、弱”的现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有些地方的管理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存在城镇规划层次不高、质量标准偏低、实施管理不严等问题。城镇基础设施较为滞后,管理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镇建设、轻管理服务,市政设施有待完善,公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不利于推动跨越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