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措]深圳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时代
2018年01月10日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作者:【未知】
经历了2000之后的起步阶段,2011年以来的过渡阶段,以2015年为分界点的全面实施阶段,深圳市正式拉开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序幕。据消息称,深圳首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已定: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物业和垃圾运输业被列为首期执法重点。
首次专项执法时间已定 深圳垃圾强制分类动真格
继召开“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首发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实现全市3478个有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后,深圳在垃圾强制分类领域,再度打出“重拳”——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首次专项执法检查。
深圳市城管局对外发布称,将从2018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首次开展为期一周的深圳市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最高将处1万元罚款。
这意味着,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正式开启。
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
在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看来,追溯深圳垃圾分类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2000年,深圳被原国家建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之一。按照国家部委要求,主要实施废电池、废纸和废塑料的分类与回收,对生活垃圾处理有了初步分类概念。
过渡阶段。2011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批转住建部等16个部委意见,启动新一轮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试点工作。深圳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以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理为重点,实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共创建1643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
全面实施阶段。在前两个阶段试点实践基础上,2015年8月1日,深圳发布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此,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跨入全面推行。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创新性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并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及相关处罚标准。
而在《办法》发布两年之后,2017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是其中之一。2017年5月19日,深圳召开“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正式宣布进入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同年6月3日,深圳又首发了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10月底,由政府出资,实现了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共计3478个,初步建立起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等八大类垃圾分流处理体系,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供了扎实基础保障。
“深圳已具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前提条件。”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全市物业小区(城中村)进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意味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据了解,首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
物业和垃圾运输业被列为首期执法重点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
据了解,为保证本次执法质量,深圳市城管局进一步突出重点,将执法检查对象聚焦在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两个群体之上。
其中,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检查其有无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有无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有无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四类情况。
而对生活垃圾运输企业,则检查相关运输车辆是否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
据了解,本次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二十一条、四十条、四十三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采取敬告式执法方式,针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相当于为期一周的执法缓冲期,主要起到一个宣传告知的作用。
缓冲期结束后,自1月13日起,深圳市城管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违法对象——尤其是收到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仍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
启动立法,将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常态化
数据显示,深圳常住人口数量已超过2000万,这意味着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将会越来越大。
笔者了解到,为切实保证垃圾分类实效,下一步,深圳将建立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常态化机制。
具体而言,一是通过“行走深圳”一线工作法,市区将分组开展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的不定期走访检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将建立一套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发现的案源及时反馈给执法部门进行立案督办;三是鼓励市民共同监督,市民发现问题可向深圳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报料,或拨打城管热线“12319”进行举报。
此外,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办法》实施一年来成效的基础上,深圳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地方立法计划。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草案)》已初步形成,正在研究、推进阶段,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深圳将用法律义务的要求推行强制分类,用严格的罚则保障强制分类的推行。
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间表
2015年8月1日 深圳发布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创新性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2017年5月19日 深圳召开“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正式宣布进入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2017年6月3日 深圳首发了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2017年10月底 深圳全市实现有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共计3478个,初步建立起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等八大类垃圾分流处理体系,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供了扎实基础保障。
2018年1月8日 深圳在全市范围首次开展为期一周的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正式开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