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京津冀跨区域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研究(上)

2016年06月07日 来源:《经济研究参考》2015年第44期 作者:李江涛 蔡梦晗 王宪明

京津冀地区已成为我国生态最不“文明”的区域之一。一方面,长期以来,三地之间存在着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上的冲突。例如,京津冀区域内缺乏统一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长期不能从区域统筹发展的高度反思三地的发展格局,没有形成合理分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局面,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争夺的矛盾较为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北京、天津,产生强大的极化效应,深度吸纳着河北省的资源和人才,而相比之下发展落后的河北地区,经济贫困、生态破坏、社会积弱等问题逐年凸显,导致了环京津贫困带等现象的涌现。另一方面,三地均面临着正在接近极限的环境承载力,也就是说,总体来看,河北省的环境承载力并不比北京、天津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三者之间是“严重”和“更为严重”的关系,而非“良好”和“严重”的关系。从而,必须基于统筹考虑,以建设跨区域城市生态系统为抓手,全面推进京津冀生态文明的协同发展。

一、构建京津冀跨区域城市生态系统的紧迫性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区域优化开发的新模式,打造新的增长极,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其关键点是如何在京津冀三地之间完成产业和劳动力的最优转移。京津冀协同发展,必然伴随着新一轮的区域性城镇化和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均衡性城镇体系建设。作为产业和人口最聚集的区域,全面提升城镇系统绿色化建设的协同性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三地之间环境承载力的差异决定了京津冀绿色城镇化协同发展的主导方向,是以北京市向天津市、河北省的各类资源、要素“输出”和“置换”,从而推动前者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的发展,以及后两者的快速追赶,最终达到区域性经济、产业、交通、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等均衡。有关研究表明,如果以人口、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为主要变量进行承载力综合测算,那么,北京的城市发展综合承载力系数为1.38,即北京所拥有的资源禀赋将无法承载日益膨胀的人口规模和经济活动,其城市综合承载力处于危机状态;河北则为0.96,即其综合承载力有着较于北京更大的发展空间;天津的承载力数值居于二者之间。

但是,必须认识到,河北省的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具有承接京津各类“转移”的无限能力。以水资源为例,2014年河北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07立方米,与此同时,北京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00立方米左右,二者相比较,前者为后者的3倍,似乎还是相对比较丰裕的。然而,如果从发展的角度看,河北省的水资源前景并不容乐观。2014年,河北省人均GDP为40 783.99元,北京市为99 995元,后者为前者的2.45倍。按照区域协同发展的一般规律,在一定时期内,河北省的年均发展速度要高于北京市,从而缩小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差距,实现区域的最终“协同”。那么,在万元GDP水耗没有根本性改善的情况下,河北省的相对快速增长必然导致更大量的水资源消耗,换句话说,京津冀的协同发展会更加快速地恶化河北省的水资源承载力,使之更加快速地趋向北京,成为和现在的北京一样水资源严重紧缺的地区。

短缺问题只是河北省水资源承载力趋向弱化的一个方面。伴随着北京制造业及相关高消耗产业向河北省的疏解,水环境污染趋向加重、水生态安全亦是后者面临的重大问题。2014年,河北省七大水系的水质在总体上为中度污染。其中,Ⅰ~Ⅲ类水质占比为46.04%,Ⅳ类水质占比为16.55%,Ⅴ类水质占比为5.04%,劣Ⅴ类水质占比为32.37%。以当前我国制造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水污染状况必然是加重,而非相反。长期以来,河北省一直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经济社会的发展,截止到2014年年底,河北省年均超采量达50亿立方米,平原超采区面积更是达到6.7万平方公里,超采量和超采区面积均为全国的1/3;而这些地下水超采区集中的区域,如衡水、沧州、保定等地,又恰恰是北京、天津所输出产业的重要迁入地。

为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既要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核心,同时,必须要在综合平衡三地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以构建均衡各方利益的跨区域城市生态系统为核心抓手,使其成为最终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人民生活都实现协同发展重要支撑。

二、构建京津冀地区城市生态系统的建议

一般而言,城市生态系统是由自然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子系统三者耦合而成的。首先,自然系统中包括植物、土地、大气、生物、水、太阳和气候等构成要素,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并利用太阳能和生物化学能量进行代谢和促进其自循环。经济子系统中包含了工业、建筑、贸易、运输、通信、金融和科技等构成要素,各要素也是通过耦合方式相互关联,并且按照价值链将生产者、消费者、流通着、管理者、协调者等角色按照价值流和商品流的方式联系起来。社会子系统是由居住、饮食、医疗、文娱、教育、服务和旅游等要素通过体制网络、知识网络和文化网络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自然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通过相互关联、在时空上的耦合,共同存在于城市生态系统中。京津冀跨区域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旨在超越了三地行政区划的界限,分别从自然、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入手,打造区域生态文明协同发展之路。

(一)自然系统。

构建自然子系统的目的是研究人类如何在不破坏生态的同时从生态的功能中获得利益。这些利益表现在经济或者生活质量方面,其中生活质量的追求处于构建城市生态系统的核心地位。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以及水资源短缺等自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与健康。加强京津冀地区生态协作机制建设,不仅是缓解区域生态环境严峻形势的需要,也是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扩大环境容量,拓展生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交流合作频繁,区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生态建设与协作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包括三地之间在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进行了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启动了区域产业转移与对接机制等,跨区域自然子系统建立具备初步条件。为此,还应在以下几方面入手,深入推进京津冀跨区域城市自然系统的建设:

1.建立跨区域生态资源定价与交易机制。根据科斯定理,凡是政府管理的、有总量管制的公共资源,都可以进行市场化交易,且市场化加以一定会是政府的管理实现更好的资源优化配置,建立碳汇交易市场就是该理论的重要应用,生态资源也一样。京津冀地区生态资源分布不均,以张家口、承德、衡水为代表的河北部分地区,在水资源方面属于出让方,尽其所能为京津二地提供了丰富的水源,且在水土保持方面承担了大量成本,但由于目前上下游之间现有的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标准没有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科学计算,河北省并未得到充分的补偿,上下游之间的矛盾重重。

因此,中央和京津两市政府财政每年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整合区域目前现有各类补助资金,建立区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以提供的水资源量和提供的生态服务为基础计算补偿资金,在补偿计算中,要充分考虑到陈欠的事实、数量及其背后的政策因素、制度根源及该区位的特殊性,使京津冀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常态化、长期化。同时,还需要通过界定生态资源的产权,建立跨区域水权交易市场,建立跨区域有偿用水机制,利用市场方式来实现生态资源的配置,对生态资源输出地区进行补偿,从而保持不同地区生态治理动机的持续性。

2.划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红线。京津冀地区应以区域资源环境,特别是水资源、大气环境承载力等约束,严格划定保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跨区域生态红线,明确城镇发展边界,积极构筑生态、生产、生活相协调的城乡空间格局;同时也要建立与生态红线保护相对等的开发权补偿机制,促进京津部分产业、功能向生态红线限制地区内或周边的主要城镇转移。未来应立足于共同的生态目标和区域环境准则,加大城市与相邻地区间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大幅提高城市的宜居环境水平,推进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特别地,为了营造更加绿色宜居的首都地区,应大力加强环首都生态空间建设。京津冀三地应合作推进“环首都国家公园”和区域性生态廊道建设。特别地,可结合白洋淀及其水系下游地区、潮白河—蓟运河湿地、天津—沧州滨海湿地、黑龙港流域建设生态功能恢复区,扩大湿地范围及生态林地面积。

(二)经济系统。

按照跨区域城市经济子系统的建设要求,即“建设以一个或多个经济较发达并具有较强城市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包括与其有经济内在联系的若干周边城镇,经济吸引和经济辐射能力能够达到并能促进相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京津冀跨区域城市经济子系统的建立已经有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