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析]2017年6月产业聚焦

2017年07月06日 来源:国研网 作者:国研网宏观经济研究部

“十三五”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2万亿

作为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市场顶层设计正逐步完善。科技部6月印发的《“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透露,我国技术市场发展经历了技术商品化阶段,当前正步入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发展时期。《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达到2万亿元。

《规划》首先回顾我国“十二五”技术市场的取得了巨大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年均28万余项技术成果实现转移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改变了财政单一的科技投入结构,成为全社会R&D(研究与开发)投入的重要渠道,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重要支撑。

不过,目前我国技术市场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对技术市场定位和功能的认识不统一,把“有形”的技术交易场所与“无形”的技术市场生态环境相混淆,对市场导向机制的理解不到位,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不突出;另外,制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以及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的市场化水平不足,专业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人才匮乏等。

为此,《规划》提出,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技术市场制度环境更加优化,技术要素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市场导向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建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技术转移服务业态快速发展,技术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创新规律,制度健全、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开放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

《规划》还明确,“十三五”时期技术市场的重点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市场配置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的能力,健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通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全面推进全国技术转移一体化建设,形成全国技术市场大流通格局,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

具体来看,主要表现为完善技术市场政策体系,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优化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实施促进成果转化行动,创新技术转移机制模式;利用技术市场+互联网,加速创新要素开放流通;加强技术市场人才培养,提升行业人员从业素质和夯实技术市场发展基础,提高技术市场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

最后,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要求要加快统筹引导、强化政府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和加强组织管理。配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设立的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技术交易后补助、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

点评:随着全球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和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技术市场发展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为了在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未来必须进一步巩固基础研究的重要地位。同时,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更好结合,推动科技与产业贯通,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多支撑。


三部门联合发布《“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6月,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发布《“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在总体目标部分,《专项规划》提出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等三类产品。

健康产业是为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产业,涉及到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的产品及服务,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综合性强、增长空间大,是未来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专项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健康产业总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是引领推动我国新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向。

《专项规划》提出,以保障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为核心,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等三类产品,引领发展以“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为方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云平台等支撑平台,构建全链条、竞争力强的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一批健康产业专业化园区和综合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优势品牌企业,助推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在重大创新药物方面,《专项规划》明确,以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为重点,突破10—15项重大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制30个左右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包括新药靶标发现、疫苗和抗体、小分子靶向药物、中药新药、制药装备等。

高端医疗器械方面,《专项规划》强调,突出解决我国高端医疗器械严重依赖进口、核心部件国产化程度低的问题,重点加强数字诊疗装备、体外诊断产品、高值耗材等重大产品攻关等。

《专项规划》指出,新型健康产品是指围绕健康促进、慢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具、健康营养食品、环境健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

点评:大健康产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产业。“十三五”期间,围绕大健康、大卫生和大医学的医疗健康产业必将引领新一轮经济发展浪潮,预计以主动健康为导向的新型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创新药、精准医疗、移动医疗及互联网医疗等细分领域将拔得头筹。


“十三五”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主营收入将破15万亿

为推动我国食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科技部6月发布《“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食品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对食品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60%。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万亿元,预期年均增长7%左右。

《规划》透露,2015年我国食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效益持续增长,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1.3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87.3%,年均增长13.4%。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0.3%,利润总额占12.6%,上缴税金占19.3%。食品工业与农林牧渔业的总产值之比达1.11:1。食品产业不仅大量转化了大宗农产品,也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农业效益,带动了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不过,《规划》也指出,当前我国食品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不足,与世界第一食品制造大国的地位尚不匹配。食品科学基础性研究相对薄弱,产业核心技术与装备尚处于“跟跑”和“并跑”阶段。面对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需求,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产品低值化和同质化问题严重,国际竞争力仍然较弱。

为此,《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食品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高,食品生物工程、食品绿色制造、食品安全保障等领域科技水平进入世界前列,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科技对食品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60%。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万亿元,预期年均增长7%左右,工业食品的消费比重全面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家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推动食品产业从注重数量增长向提质增效全面转变。

《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是,针对我国食品科技创新发展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需求,全面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实施。重点发展食品高新技术产业,提升食品产业竞争力;优化食品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培养食品科技人才,提升食品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食品产业科技发展,构筑食品科技创新先发优势;加强全链条过程控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与国际竞争力;强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

智能网联汽车国标开始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发挥技术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提出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标准建设目标是2020年初步建立,2025年系统形成,最终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建设指南》明确表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建设指南》勾勒的标准体系框架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按照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逻辑结构、产品物理结构的构建方法,综合不同的功能要求、产品和技术类型、各子系统间的信息流,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定义为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4个部分,同时根据各具体标准在内容范围、技术等级上的共性和区别,对四部分做进一步细分,形成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的14个子类。

《建设指南》指出,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到2020年,初步建立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标准,涵盖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人机界面等通用技术以及信息感知与交互、决策预警、辅助控制等核心功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促进智能化产品的全面普及与网联化技术的逐步应用;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涵盖智能化自动控制、网联化协同决策技术以及典型场景下自动驾驶功能与性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网联化”融合发展,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全面推广普及。

点评:当前,在全球范围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是抢占汽车产业未来战略的制高点,是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重要突破口,是关联众多重点领域协同创新、构建新型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载体。

此外,由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运营模式与技术规范仍然处在探索与定义阶段,积极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将会给中国汽车工业自主研发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发改委6月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此构建起该领域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2016年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建立起中游管道运输价格监管规则,但对下游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相对滞后。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二是建立激励机制,三是推进企业信息公开。

在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方面,《指导意见》对直接影响配气价格的部分核心指标参数,如供销差率、折旧年限、最低配送气量等规定上限标准或作出限制性规定,将促进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行业效率。在激励机制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对燃气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使实际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机制。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核定配气价格时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不超过7%。确定收益率上限,考虑投资收益与风险正相关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各地都按照7%执行,而应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育程度、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收益率。在推进企业信息公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燃气企业主动公开价格、成本等相关信息,便于不同企业成本对标,强化社会监督。

点评:《指导意见》是国家加强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指导意见》出台后,天然气产业链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内短途运输管道、再到城市配气管网等各个垄断环节均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必将对天然气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期看,随着各地落实《指导意见》,出台监管规则,加强成本监审,目前少数城市过高的配气价格将会有所降低。中远期看,随着一系列措施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收益将更趋合理,将有效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促重点市域铁路发展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对扩大交通有效供给,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至2020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市域(郊)铁路骨干线路基本形成,构建核心区至周边主要区域的1小时通勤圈;其余城市群和城镇化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启动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工作。

同时,对于发展市域(郊)铁路的范围,设立站点的要求,站点的间距等也都有较为明确的规范。

《指导意见》要求,拟发展市域(郊)铁路的城市,城市政府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市域运输需求、路网布局、规划衔接等问题,单独编制市域(郊)铁路发展规划或统筹纳入相关规划。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为城市所辖市域,可统筹市域周边具有一体化倾向、通勤需求较高的毗邻区域。线路要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旅游景点并设站,车站按照功能适应、设施简易、安全便捷的原则尽量设置于城镇中心,增强交通引导和提高客流聚集。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不得利用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单轨。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完善运营补偿机制。城市政府要将市域(郊)铁路运营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体现公共服务属性。同时,还应综合考虑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完善票价政策,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不同旅客承受能力和消费需求特点,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等差异,形成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对市域(郊)铁路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和铁路企业在技术改造、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投入,各城市在加强成本规制的基础上,可给予相应补贴补偿。

点评: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连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具有节能、高效、运量大等特点。在一些国际大都市,如日本东京都区、大阪都会区市郊铁路均较为发达,它与市内地铁、有轨电车和城际高速新干线共同构成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市域(郊)铁路发展滞后,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短板,在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推进我国市域(郊)铁路的建设进程,对于缩短城市之间通勤时间,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