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金融定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6年05月16日 作者:赵建中 刘菲菲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新时期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为京津冀金融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京津冀三地的最新定位,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作为京津冀全域十二个新定位中仅有的金融定位,是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和关键路径。
“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重要战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应按照全面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以金融制度改革创新为核心,积极构建与国际金融投资和业务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大力发展金融总部和新型金融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持续开放,创新金融监管服务模式,形成促进金融投资和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区域金融功能集成,探索构建京津冀金融合作新体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虹在《京津冀金融发展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如是说。
《报告》从功能定位角度分析认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的新时期和新阶段,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是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力量,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效途径,京津冀区域金融协同发展应依托北京的首都优势和天津的北方经济中心优势,着重打造全国的金融决策中心、金融信息中心、金融监管中心和金融人才和资源聚集地。在金融创新合作中,北京成为合作创新的“龙头”,而天津可以作为创新“试验田”,河北则是“推广地”。
“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应该围绕金融机构体系扩展、金融市场体系培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提升以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展开,将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作为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并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促进京津冀地区金融开放,提高京津冀金融发展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以此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天津财经大学校长李维安表示。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祝尔娟认为,目前,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政银企合作为突破口、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为载体的金融协同发展格局。
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爱俭认为,京津冀金融协同创新发展对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金融投资服务便利、货币兑换自由、金融监管高效、金融合作领先、管理功能突出、金融科技融合、金融法制规范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为我国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可升级的经验,为我国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提供现代、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范例。
《报告》进一步分析指出,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京津冀三地金融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从金融业规模来看,北京市金融业增加值要远远超过天津和河北地区,是同期天津和河北地区金融业增加值的2—3倍,而且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远远超过天津和河北地区;从金融业发展水平来看,京津冀区域内北京、天津和河北的金融相关率呈现出明显的梯度变化:北京金融相关率处于最高水平,而且远远超过了其他两个地区;从资金价格水平来看,2014年三地资金价格差异明显,河北地区资金价格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地区,阻碍了资金在京津冀区域内自由流动和配置。
《报告》提出,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京津冀三地应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的区域金融中心。以完善顶层设计为出发点,实现金融政策与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无缝对接;明确三地职责定位,促进三地金融业差异化发展,实现金融合作共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支持京津冀一体化政策落地;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区域金融创新步伐,建立完整的京津冀金融产业链;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和改革试点经验,提升京津冀金融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李向前认为,在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中,应加强三地金融合作。包括:加强区域征信体系建设合作,为京津冀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生态;合作建立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推动金融一体化建设;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深化金融合作力度;合力建设京津冀金融示范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区域金融市场合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京津冀金融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动互联网金融合作发展,提高京津冀合作效率;加强金融监管合作,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