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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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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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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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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首次系统阐明,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比较优势,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现了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科技人才、大学、研发机构、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要素要求更高,这些要素在空间分布上是不均衡的,往往具有更高的集中度,主要集聚在大都市圈和中心城市,呈现“点”状分布特征。由此可见,各地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能性,不能“遍地开花”。[关键字] 新质生产力,创新要素,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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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情国力》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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