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专稿]我国首次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改革同行》系列383(2026年04月27日-2026年05月03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佐军;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田惠敏
发布时间:2026-05-06
[摘要] 2026年4月27日,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监管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将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本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召开“101计划”工作推进会,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三部门出台金融新政,加码科创与设备更新信贷支持;两部门联合启动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我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关键字] 企业国有资产法,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设备更新,养老服务,防灾减灾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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