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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土地大市场构建的创新、逻辑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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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研究员 秦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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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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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土地市场的构建特殊复杂。1987年以后,我国城镇发展在土地制度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构建了全国城镇土地大市场。该市场的构建尽管起步较晚,但成效显著、转变深刻。它不仅在理论上有创新,在实践中有突破,还在国际战略竞争中意义重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中国经济在世界上快速崛起;其改革经验宝贵,最重要的是扬弃“产权界定—自由流转”,实行土地公征补偿和地方政府统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历史性地推动“老人老办法”的终结,创造性地推动“新人新体制”的建立,有力化解相关矛盾和冲突。这项改革已经形成中国特色土地市场构建之路,可从理论上进行深入提炼并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上进行完整解释。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借鉴这项改革的经验。[关键字]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城镇土地大市场,逻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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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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