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建议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课题组
|
发布时间:2025-09-12
|
[摘要] 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数量多,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大。为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重点人群职业伤害保障,建议明确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性质和标准,积极发展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商业性保险,合理划分职业伤害保障的缴费、待遇支付和举证责任,切实解决“参保难”“理赔难”等堵点问题,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加强试点政策培训和宣传。[关键字]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建议
|
《中国经济报告》2025年第13期
|
相 关 文 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