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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我国再生纸浆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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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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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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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195号公告(关于进口再生纸浆申报要求的公告)。公告称,为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申报管理,强化进口监管,现就有关商品申报要求公告如下: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再生纸浆(商品编号47062000)时,应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再生纸浆使用的工艺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干法”或“湿法”。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关键字] 纸浆,造纸企业,湿法,重金属,海关监管,危险废物,申报公告,洋垃圾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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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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